发布时间:2025-10-10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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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便利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和田县民政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一、主动公开信息
和田县民政局按照《条例》第三章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内容可登录和田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tx.gov.cn)查看。
(一)公开内容。
1.县民政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2.县民政局规范性文件;
3.民政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4.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政府网站:和田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tx.gov.cn);
2.其他:便民资料、公开栏等。
3.和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和田县百和镇杭州路189号;办公时间:10:00-14:00,14:30-20: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903-2941300;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和田地区民政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和田县民政局办公室
工作时间:夏季10:00至14:00,16:00至20:00;冬季10:00至14:00,15:30至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和田县百和镇问勇路52号
联系电话:0903-2069935
传真号码:0903-2069935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应当同时上传或提供身份证明。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和田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和田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或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打印,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的,可采取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
地址:和田县百和镇问勇路52号
工作时间:夏季10:00至14:00,16:00至20:00;冬季10:00至14:00,15:30至19: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3-2069935。
2.信函申请。
收件人名称:和田县民政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和田县百和镇问勇路52号
联系电话:0903-2069935
邮编:848000
其他: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来信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络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络申请方式进行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发送邮箱后请致电0903-2069935进行确认。
(四)申请处理。
1.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办理与答复。
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公开信息的方式、途径;
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政务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政务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行政机关依据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政府政务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政务信息不存在;
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等。
(五)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和田县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和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保存。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中国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证、大学生证、在校证明;网上申请的,应附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工作证、大学生证、在校证明等资料。
4.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三、不予公开范围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和田县民政局办公室负责和田县民政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和田县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和田县百和镇问勇路52号
工作时间:夏季10:00至14:00,16:00至20:00;冬季10:00至14:00,15:30至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3-2069935
传真号码:0903-2069935
互联网: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依申请公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