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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县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浏览次数:   【字体:

和田县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3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13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和田县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条例》,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系统、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信用新疆网等渠道发布信息共计52条,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关注的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达到了政府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公开的目标和要求,取得了一定成果。

(一)主动公开

全年通过和田县人民政府官网主动公开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文件6件、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系统23件、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23件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系统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定期通报。建立相应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及时纠正。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

通过和田县人民政府官网、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系统、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信用新疆网等,实时主动公开当前重要政务工作及相关行政结果。

(五)监督保障

我局已通过和田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业务科室联系电话等,确保迅速响应、及时回复,做好监督检查和跟踪回访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看得见、摸得着、做得实,切实维护群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以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公开信息的质量也取得一定的进步,但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公开工作还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的深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存在更新不够及时的问题;三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仍需进一步深化。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条例》学习,适时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应用水平。二是加强机制建设,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充实人员力量,规范政务公开,及时更新各个栏目信息。三是进一步深化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将这个信息沟通的桥梁搭得更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和田县分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