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日期:2021-09-30 17:04  来源:和田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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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和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九月

1

第一节编制依据 1

第二节规划目的 2

第三节适用范围 3

第四节规划期及基准年 3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4

第一节和田县概况 4

第二节矿产资源概况和主要特点 5

第三节上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 8

第四节矿业发展现状与存在主要问题 9

第五节面临形势和发展要求 14

第二章指导原则和目标 16

第一节指导思想 16

第二节基本原则 16

第三节规划目标 19

第三章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23

第一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23

第二节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23

第三节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25

第四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30

第四章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32

第一节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32

第二节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32

第三节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34

第五章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 38

第一节绿色矿山建设 38

第二节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42

第六章重点项目 45

第一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项目 45

第二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项目 45

第三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矿区土地复垦项目 46

第七章规划实施与管理 47

第一节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47

第二节健全完善规划审查制度 48

第三节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48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48

第五节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48

第六节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49

附表1

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探矿权现状表

附表2

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

附表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国家规划矿区表

附表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表

附表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勘查规划区块表

附表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主要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表

附表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开采规划区块表

附表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砂石土类集中开采区划表

附表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县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附表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主要矿区(床)资源储量情况表

附图目录

顺序号

 名 称

比例尺

附图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矿产资源分布图

1∶25万

附图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1∶25万

附图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

1∶25万

附图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图

1∶25万

附图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总体布局图

1∶25万


和田县矿产资源丰富,主要矿产资源包括金、铜、铁、铅锌、锂铍稀有金属、和田玉、云母、石灰石、石膏、砂石粘土等矿产,山前及盆地中还有煤、石油、天然气资源等,资源前景巨大,是国家、自治区重要的资源基地,这些优势资源为矿业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规划期内(2021-2025年)本行政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是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涉及本县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规划的全面分解、细化落实,是对本县依法审批管理的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详细规划与安排,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和治理工程,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空间布局、勘查开发准入管理措施的实施。

第一节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

3、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 19号];

5、《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2021-2025年)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004号]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0-2025年)》;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10、《和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25年)》;

12、矿产资源管理及相关产业政策。

第二节规划目的

对和田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有效利用辖区内外资源等方面做出全面规划,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细化和落实自治区矿产资源规划和地区矿产资源规划的目标任务;对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进行部署安排;明确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布局、结构、时序和准入要求;对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进行全面部署;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矿区土地复垦进行部署;明确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导向和规划实施管理措施。

第三节适用范围

《规划》适用于和田县行政辖区范围。

第四节规划期及基准年

《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和田县概况

和田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管辖,位于昆仑山北麓,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南缘,地理坐标东经78°00´80°30´,北纬34°22´38°27´。东西宽21~150千米,南北长500千米。总面积40961.83平方千米(图1-1)。

2020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35.5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1.34万人,非农业人口1.41万人。汉族0.2万人,维吾尔族35.29万人,其他少数民族0.04万人。和田县辖区2个镇、10个乡,分别是巴格其镇、罕艾日克镇、布扎克乡、拉依喀乡、朗如乡、英阿瓦提乡、色格孜库勒乡、英艾日克乡、吾宗肖乡、塔瓦库勒乡、斯玛瓦提乡、喀什塔什乡。

2020年和田县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6.36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9.2%;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3亿元,是“十二五”时期的1.74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2.6051亿元,年均增长10.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96亿元,年均增长11.8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74%(和田县发改委)。

第二节矿产资源概况和主要特点

一、查明资源概况

和田县境内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已发现的矿种有46种,主要有金、铜、铁、铅锌、锂、镍、煤、石灰岩、石膏、玉石、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水泥用辉绿岩等;目前已发现的和田县火烧云铅锌矿规模大,矿石品位高,铅加锌品位近30%,矿层稳定,是世界上难得的铅锌高品位超大型矿山。康西瓦—大红柳滩锂多金属矿带矿化稳定,品位较高,且伴生铍、铷、铌钽等稀有金属,具较好开发前景。玉龙喀什河、喀拉喀什河流域中下游和田玉子料的品质极佳,是中国优质宝玉石的代表,被誉为中国国石。

和田县截止2020年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矿种有13种(专栏1-1),现有开采矿点110处,开采的矿种有8种,其中金属矿4种,为锂、铅、砂金、铁矿,均为小型矿山;非金属矿3种,为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玉石,均为小型矿山;能源矿产1种,为煤,为小型矿山。能源矿产、金属矿产、玉石矿主要分布在南部山区,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分布在山前冲积平原、戈壁。

专栏1-1   截止2020年度和田县查明矿产资源储量汇总表(单位:万吨)

序号

矿种

资源储量

序号

矿种

资源储量

1

22907.7

8

0.252

2

692.83

9

铌钽

0.1418

3

303.96

10

1.6184

4

1427.14

11

0.0576

5

387.21

12

熔剂灰岩

76.55

6

0.0179

13

水泥用灰岩

2573.23

7

8.5665

14

石膏

101.12

二、矿产资源特点

和田县矿产资源量呈现单矿种资源量大,资源优势明显,探明资源储量大、质量好、集中成带分布,成矿条件优越,找矿潜力大的特点。

主要优势矿种为铅锌矿、锂矿、和田玉。铅锌矿主要集中在火烧云铅锌矿矿区,外围有多宝山、羚羊滩、甜水海、化石山、团结峰、天柱山、天神、卡孜勒等铅锌矿床(点),共计23处矿点、矿床。已探获铅锌资源储量2400万吨,远景资源量4000万吨。

锂矿集中在康西瓦—大红柳滩一带,西昆仑-喀喇昆仑地区中生代花岗伟晶岩十分发育, 是中国重要的伟晶岩成矿带,发现了白龙山超大型伟晶岩型锂多金属矿及若干稀有金属矿床(点),长达600km的喀喇昆仑稀有金属成矿带是中国最有潜力的稀有金属资源基地。有白龙山超大型锂多金属矿、雪凤岭-雪盆-双牙超大型锂多金属矿、大红柳滩锂矿、中俘虏沟锂矿、五九道班西锂矿、大红柳滩东锂矿、阿克萨依锂矿点、康西瓦铍矿等矿点。白龙山超大型锂多金属矿估算334资源量Li2O为345.76万吨,Rb2O为17.68万吨,达到超大型规模。509道班锂矿估算334资源量Li2O为28.24万吨,BeO资源量647.78吨。阿克塔斯锂矿估算331+332+333资源量Li2O为8.57万吨,(Nb.Ta)2O51387吨,BeO2434吨。大红柳滩锂矿估算远景资源量Li2O5500万吨。雪凤岭锂矿有望成为一个超大型稀有金属矿产基地。苦水湖盐湖卤水型锂矿估算远景资源量LiCl为200万吨。黄草湖盐湖卤水型锂矿估算远景资源量LiCl为10.59万吨。硬岩型锂矿和卤水型锂矿远景资源量合计约1300万吨,极具开发价值。

和田玉是和田县的传统优势矿种,分为山料、子料。用玉历史悠久,文化价值深厚,地域特点明显,产量稀少,价值高,尤其是和田玉子料是全球独一无二的优势矿种,有“国石”的称号。

三、地质矿产勘查与开发利用潜力

和田县 “十四五”期间将加强铅、锌、锂、铍等新兴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和勘查,力争形成多处新兴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基地。持续开展铅、锌、铁等大宗矿产资源的地质找矿工作,重点开展火烧云、大红柳滩国家级整装勘查区的勘查,形成铅锌、锂稀有金属、铁、金的勘查开发基地,构建国家西部地区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格局。和田县从现有的资源禀赋来看,在铅锌、锂铍、铁的勘查和开发上大有潜力,会形成一个以锂、铅锌为主的矿山集群,在开发上会形成矿业开发集群,持续助力县域经济的发展。

第三节上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

一、基础地质调查及矿产勘查程度进一步提高

十三五以来,和田县地质工作程度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1∶100万区域地质调查、1∶25万区域地质调查、1∶50万区域化探已经覆盖全县,完成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13439平方千米,占县域面积32.81%。

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调整开发布局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不尽合理,综合利用程度低。和田县主要开采的矿种以铅、铁、煤、玉石、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为主,稀有金属铌钽锂铍正在勘查,尚未开发利用。矿山企业基本上处于销售矿石和原料或初级矿产品阶段。

三、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在砂石料矿和粘土矿开发利用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矿山开采破坏的土地复垦历史遗留问题多,资金投入有限;矿山勘探开采过程中环保措施落实仍有不少未到位的地方,破坏矿山生态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矿政管理工作水平逐步提高

和田县截止2020年末总计采矿权110个,开采矿种有铅、铁、煤、玉石、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等,成为和田地区矿业开发的大县,矿政管理在第三轮规划期间不断提高,保障了矿产资源的优质优用,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专栏1-3)。

专栏1-3               第三轮矿产规划实施情况表

类别

序号

三轮规划指标

2020年底实施情况

备注

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

1

煤炭

1亿

未完成

预期性

2

铅锌矿

300万

新增600万吨,完成200%

3

黄金

500千克

未完成

4

铜矿

30万吨

未完成

锑矿石

30万吨

未完成

稀有金属矿

50万吨

70万吨,完成140%

自然硫

300万吨

未完成

石灰岩

50000万吨

未完成

玉石

10000

未完成

石膏

1000万吨

未完成

矿产资源开发利 用

6

煤炭

100万吨

100万吨/年,完成100%

预期性

铅锌矿

70万吨

未完成

黄金

100千克

未完成

铜矿

1万吨

未完成

锑矿石

8万吨

未完成

稀有金属矿

5万吨

未完成

自然硫

10万吨

未完成

石灰岩

300万吨

未完成

石膏

50万吨

未完成

7

建成1-2处中型矿山

建成1处,完成100%

预期性

8

和田地区矿山废渣综合利用率提高到20%;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矿井废水利用率提高到70%;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平均提高约5个百分点。

达标

预期性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9

矿山治理面积10平方千米。

恢复治理3.94平方千米,完成39.4%

约束性

序号

矿种

矿山数

年产量

年销量(万吨/千克/万方)

单价(元)

销售收入(元)

1

煤矿

4

65.25万吨

65.25

300

195750000

2

铁矿

3

6250吨

6250

200

1250000

3

铅矿

4

30000吨

30000

500

15000000

4

和田玉

14

10吨

10

250000

2500000

5

粘土矿

7

23.81万立方米

238100

55

13095500

6

建筑用砂

4

60万方

600000

50

30000000

合计

257595500

五、存在主要问题

1、矿产勘查及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尤其是开发利用前景好的部分矿产,勘查程度有待提高。勘查程度提高有利于矿山持续发展,能够提供足够的可供开发资源储量,有利于城镇化、工业化建设,容易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助力当地经济发展。

2、县域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道路、水电、能源等因素成为矿山开发利用的制约因素。一般矿山所在地理位置偏远,多位于昆仑山高海拔地区,交通补给困难,对工作人员身体素质要求高,给地质勘查工作和矿业开发带来很大困难。没有动力电、燃料短缺,极大制约了矿业经济的发展,如果这些因素能得到改进,将极大的改善开发条件,使优势资源转换成经济优势。

3、矿业经济发展较为粗放、集约化程度低,产业结构单一。没有大中型矿山,勘查成果少,矿山开采企业、涉矿加工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规模大、技术高的龙头企业暂时没有。大多企业处于生产原矿的阶段,没有深加工、精加工阶段,产业链不完整,经济效益不好。矿山布局分散,综合开发能力不高,不能形成规模效应。

第五节面临形势和发展要求

一、面临形势

当前我国能源与主要矿产资源供需形势正在发生重大结构性转变:需求增长由高速向中低速转变、供需矛盾减缓、供需结构发生深刻变化、资源环境已到极限,经济发展正在从资源不足为主要问题向冶炼加工产能过剩转变。未来5-10年,我国将面临迎接资源需求峰值与产业转型双重压力。

二、发展要求

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对提升和田县的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及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今后5年,是国家全面实施全面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关键时期,是提升和田县矿产资源开发的重要时期。和田县矿产种类丰富,资源潜力大,加快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和利用,是促进和田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

和田县矿产资源开采以输出为主,不仅要满足自身建设需要,还要满足国家、自治区及和田地区经济建设需要。因此加快矿业结构调整升级,将优势矿产矿山做大做强,积极发展特色非金属的开发利用及深加工,促进矿业健康有序、平稳持久的快速发展。

第二章指导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紧紧围绕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基础,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尽职尽责保护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重要契机,优化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格局,提升矿产资源利用质量和效益,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部署,最大限度地发挥好资源优势和地缘优势,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县域特色的发展道路,全面把握机遇,科学应对各种挑战,为实现全面建成现代化国家提供可靠资源保障。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贯彻落实新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强化资源管理对自然生态的源头保护作用,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尽快形成开发与保护相互协调的矿产开发新格局。

二、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以尽快把和田县建设成我国重要战略资源接替基地为目标、以需求为导向,围绕优势矿产资源,抓住重点成矿区(带)、突出重点矿种,突出具有特色的大宗矿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矿产,加快找矿突破、增加资源储量。深化研究,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结合市场调节,保障矿产资源合理需求。

三、改革创新、优化布局,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供给侧改革和矿业转型升级,增加新资源、新供给;大力推进资源勘查开发技术创新,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大型基地建设。始终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支持和对口支持,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坚持在科学发展过程中解决资源利用,保护环境的问题。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要求,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流程,建立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程,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和行政手段,应用现代科技,加强科技创新,改造更新矿产探、采、选和加工技术,开发新产品,延伸产业链,培育矿业经济新增长点。推进地区矿业经济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地不断向前发展。

四、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推进矿业绿色发展

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理念,合理调控开发总量与强度,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与环境保护要求,推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发利用新模式新技术,大力发展绿色矿业,推进全部规划区内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和生态环境优化的共赢。

五、资源惠民利民、共享矿业发展成果

按照国家乡村振兴的总体部署,结合和田县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重点破解难题,发挥矿产资源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作用,拓宽矿产资源利民惠民渠道,完善矿产资源收益分配机制,推进中央、地方、企业、矿区群众资源开发收益共享。

六、发挥区位优势,加强合作交流,构筑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

坚持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以开放促发展。营造有竞争力的投资环境,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引进“大企业大集团”,促进矿业大规模发展。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大矿产资源领域对外开放,扶持、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积极探索矿产资源合作开发的多种方式,加强与周边国家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及中亚各国矿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积极培养国际合作人才团队,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矿业合作共赢格局,促进地区矿业经济不断壮大。

七、坚持市场导向,优化矿产资源配置

按照市场经济规则,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品结构和产业布局,依据矿产资源的特点,统筹规划、发挥优势,合理布局、扬长避短、突出重点,分工合作,协调发展。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积极推进能源等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建设国家级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基地,延长矿业深加工产业链,形成具有和田县特色的矿业经济发展新格局。

八、坚持资源开发与乡村振兴相结合

科学合理有序开发贫困地区矿产资源,调整完善资源开发收益分配特惠政策,让贫苦地区人口优享资源开发收益。优先安排脱贫地区基础性调查评价、勘查、开发等项目,抓好项目实施,促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从政策层面大力支持连片脱贫地区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促进脱贫地区脱贫后逐步向小康迈进。

第三节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依据自治区矿产资源规划目标要求,结合和田县实际,确定总体目标为: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及地区等国有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资金,开展基础地质调查和资源远景评价工作,降低勘查风险、吸引商业勘查投入,使全县在矿产勘查方面能够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开展重要非金属、稀有金属等资源的调查与评价工作。矿业开发的矿石处理量及矿业产值大幅度增加,矿业开发产品产业链适度延长,产品附加值及科技含量不断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地质灾害治理比例大大提高。全县范围内的绿色矿山格局逐步形成。

二、2025年目标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目标

1.基础地质调查目标

落实上级规划工作内容,在重点勘查区、重点成矿区带进一步加大开展1∶5万区域地质及矿产调查力度,规划期内由国家出资计划完成调查面积6394.42平方千米。

专栏2-1                     和田县基础地质调查规划表

序号

地质调查类型

项目名称

面积

(平方千米)

合计

(平方千米)

1

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新疆和田地区大红柳滩南区域地质矿产专项调查

2405.5

6394.42

新疆和田地区黑恰达坂-康西瓦一带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2087.5

新疆和田地区泉水沟一带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1901.42

新疆民丰县巴西其其干-阔什拉什金、铁多金属成矿带1:5万航磁异常查证

1000

2

1:5万遥感地质解译

新疆和田地区大红柳滩南区域地质矿产专项调查

2405.5

6394.42

新疆和田地区黑恰达坂-康西瓦一带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2087.5

新疆和田地区泉水沟一带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1901.42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及勘查目标

2025年,对区域矿产资源潜力做出初步评价,新发现一批找矿远景区、一批战略性矿种的新发现矿产地和可供开发的矿产地,实现矿产资源找矿的重大突破;对和田县重要成矿远景区矿产资源潜力做出评价;对当前已发现的矿产地进一步加大投入,查明资源量,尽早开发,专栏3-1。

专栏2-2              规划期主要矿产资源勘查规划目标

序号

矿种

新增查明资源储量

属性

单位

2025年

1

矿石 万吨

1000

预期性

2

铁矿

矿石 万吨

500

预期性

3

铅锌矿

铅锌 万吨

200

预期性

4

铜矿

铜 万吨

10

预期性

5

金矿

金 千克

1000

预期性

6

银矿

银 吨

20

预期性

7

稀有金属

矿石 万吨

100

预期性

8

玉石

矿石 吨

100

预期性

9

石膏

矿石 万吨

100

10

锂矿

矿石 万吨

30

(二)开采与保护目标

保持和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开采国内、区内紧缺及市场需求量较大、市场经济效益好的矿产;限制开采供过于求和严重破坏环境的矿山。

重点增加煤、铅锌、石灰岩的产,对和田玉产量稳中有增,对砂石料、粘土等矿产的开发进行重新规划,巩固和提高优势矿产在地区内的市场地位,使矿业开发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

专栏2-3                 主要矿种开采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矿种

单位

2025年开采量

1

万吨

285

2

铁矿

矿石 万吨

50

3

铅锌

矿石 万吨

120

4

矿石 万吨

200

5

玉石

矿石 吨

30

6

水泥用灰岩

矿石 万吨

80

(三)矿业高质量发展目标

以铅锌矿资源为基础,夯实勘查成果,加快开发步骤,形成以铅锌锂铍为主,以铁、煤为辅的矿业开采开发格局。以加快新材料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深加工为主攻方向,大力发展锂铍等稀有金属功能材料、高端金属结构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及前沿新材料,通过产学研用相结合,大力推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带动作用强的新材料产业规模化发展。

吸引大企业、大集团开展已探明新材料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产品精细加工程度、延长矿产开发利用产业链、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升企业开发利用效益。鼓励现有矿山提高资源利用程度,降低矿业加工初级产品的比例,建设精深加工企业。

(四)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目标

新建矿山和现有生产矿山的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和复垦, “三废”达标排放率达到95%,废水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到2025年,基本实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的法制化和制度化,预计恢复治理总面积1.5平方千米。修复项目为新疆和田县朗如乡与拉依喀一带砂金矿。砂金矿采矿权原面积6.032平方千米,破坏面积2平方千米,第三轮规划期间已完成修复0.5平方千米。

(五)绿色矿山发展目标

2025年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为:到 2025 年,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要求,大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60%,中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40%,小型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要求严格规范管理。

三、2035年目标

展望到2035年和田县绿色矿山建设的目标为: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绿色矿山建设全过程,形成完善的绿色矿山建设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新建矿山100%按绿色矿山标准和要求建——大中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达 100%。

第三章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第一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重点、限制和禁止勘查开采矿种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矿产资源需求,划分出和田县的鼓励勘查开采矿种、限制勘查开采矿种和禁止勘查开采矿种(见专栏3-1)。

专栏3-1                    和田县勘查开采矿种设置情况表

1、重点勘查开采矿种

石油、天然气、铁、铅、锌、锂、煤炭、铜、金等矿种。

2、禁止勘查矿种

禁止勘查的矿种为灰分大于40%或含硫大于3%的煤以及砂铁等。

3、限制开采矿种

砖瓦用粘土等矿产,严格控制钨、稀土等特定保护性开采矿产。

4、禁止开采矿种

禁止开采砷和放射性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项目,砂铁、汞、可耕地砖瓦用粘土等矿产。

第二节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区域布局

和田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区域布局主要依托县内优势矿种铅锌、煤资源,落实上级规划,设置国家级、省级重点开采区3处,地区级重点开采区1处,如专栏3-2所示:

专栏3-2                      和田县重点开采区一览表

国家级、省级

①和田布雅煤炭重点开采区

面积80.24平方千米,重点开采矿种:煤,资源量3.05亿吨。开采区内已设采矿权4个,规划期拟设拟设采矿权4个。

②和田大红柳滩锂矿重点开采区

面积1238.6平方千米,重点开采矿种:锂,资源量8.6万吨。开采区内已设采矿权7个,规划期拟设拟设采矿权10个。

③和田火烧云铅锌矿重点开采区

面积1815.80平方千米,重点开采矿种:铅、锌,资源量铅:280.10万吨;锌:1423.9万吨。规划期拟设拟设采矿权15个。

地区级

①洛普-阿其克(背斜)灰岩、石膏、粘土重点开采区

面积458.0平方千米,重点开采矿种:灰岩、石膏、粘土,资源量1145.0万吨。开采区内暂无采矿权,规划期拟设拟设采矿权5个。

二、矿产资源产业结构调整和矿业转型升级的方向和措施

(一)矿山结构调整

1.不同矿种矿山开采最低规模的确定

对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应适度提高,以便提高开采准入门槛,形成规模开采,避免多家采矿引起纠纷和破坏矿产资源;对开采矿山,分阶段制定最低开采规模指标,使其指标逐步提高到规划目标期与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指标相同,逐步到位,为矿山整改、联合、关闭提供现实依据。和田县境内的矿山均为小型矿山,规划到2025年大中型矿山的占比达到2%。

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占用的矿产资源储量相适应,必须保证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严禁大矿小开、优质贱用和破坏浪费矿产资源。新建矿山开采规模不得低于本规划确定的矿山开采最低规模

2.矿业采选冶结构调整方向

加强矿山企业规模化建设,实现规模经营。逐步提高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通过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逐步实现从高消耗、低效益、粗放型向低消耗、高效益、集约化方向转变。

加快玉石矿、石膏矿等矿产的勘探与开发,依靠优质资源,将和田玉、优质石膏等非金属矿产业做大做强,并在精深加工上下功夫,拉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带动其它相关企业的发展。

和田县拥有丰富的石灰石资源,各种用途石灰石齐备,要拓宽其应用领域,克服优质贱用,在保护环境的基础上提倡优质优用,提高经济效益。

(二)节约与综合利用

1、按照“再勘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促进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努力提高采矿回采率,选冶回收率,大力推进矿山尾矿、“三废”综合利用,发展低品位、难选冶矿产技术攻关和废旧金属材料回收再利用,节能减排,矿业用水循环利用,实现由“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向或直接过程,转变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逐步形成“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方式,促使矿业经济走上绿色发展之路。

2、采用先进的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使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达到行业规定指标。到2025年,使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与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在2020年基础上各提高2-3%。

(三)转型升级方案

近年来,和田县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无论从品种、产量、质量以及技术水平等方面均有很大的进步。但是非金属矿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深加工技术及设备落后,矿产品深加工产品比重低,产品结构有待调整,建立矿产资源深加工基地,引进大企业或新工艺,靠科技创新,提高优势、提高特色矿产的采、选、冶、加工工艺水平,发展环保型产品和高科技产品,降低初级产品供应量,带动全县经济快速发展。

第三节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一、规划分区管理

(一)能源资源基地

落实上级规划的环塔里木能源资源勘查开发区在和田地区的勘查开发布局。重点加强坳陷、断隆带、凹陷等地带的新区新层系石油、天然气勘查,以支撑和田地区大型油气田基地建设。开展和田地区的页岩气、油砂、油页岩等非常规能源勘查。

(二)国家规划矿区

本轮规划落实上级规划,设置国家级规划矿区2处(专栏3-3)。

专栏3-3                     和田县国家规划矿区表

金属矿产

① 和田大红柳滩锂矿

面积1884.5平方千米,勘查开发矿种:锂、铍。矿区内已设探矿权26个,规划期拟设探矿权14个。

② 和田火烧云铅锌矿

面积1295.5平方千米,勘查开发矿种:铅、锌。规划期设探矿权10个。

(三)重点勘查区

紧紧围绕和田县经济发展,与和田县社会发展总体布局、资源环境条件协调,落实上级规划部署,设置重点勘查区4个,其中国家级2个,自治区级1个,地区级1个(专栏3-4)。

专栏3-4                     和田县重点勘查区规划表

国家级

①西昆仑509道班锂铍矿重点勘查区

面积190.8平方千米,重点勘查矿种:锂、铍。勘查区内已设探矿权6个,规划期拟设探矿权20个。

②和田地区三个泉锂矿重点勘查区

面积79.9平方千米,重点勘查矿种:锂。勘查区内已设探矿权6个,规划期拟设探矿权20个。

新疆自治区级

昆仑山北缘煤炭重点勘查区

落实细化省级规划“昆仑山北缘煤炭重点勘查区”,面积3426平方千米,重点勘查矿种:煤。勘查区内已设探矿权6个,规划期拟设探矿权20个。

地区级

西昆仑岔路口-甜水海重点勘查区

面积2307.4平方千米,重点勘查矿种:铅。勘查区内已设探矿权14个,规划期拟设探矿权12个。

(四)重点开采区

落实上级规划部署,设置了国家级、省级3个重点开采区(专栏3-5)。

专栏3-5                      和田县重点开采区规划表

国家级

①和田大红柳滩锂矿重点开采区

面积1238.6平方千米,重点开采矿种:锂,资源量8.6万吨。开采区内已设采矿权7个,规划期拟设采矿权10个。

②和田火烧云铅锌矿重点开采区

面积1815.80平方千米,重点开采矿种:铅、锌,资源量铅:280.10万吨;锌:1423.9万吨。规划期拟设采矿权15个。

省级

和田布雅煤炭重点开采区

面积80.24平方千米,重点开采矿种:煤,资源量3.05亿吨。开采区内已设采矿权4个,规划期拟设拟设采矿权4个。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

(一)基础地质调查规划

2025年末,基础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程度进一步深入,对和田县境内的重点成矿带部署1:5万地质调查、遥感地质解译,面积为6394平方公里(专栏2-1)。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

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各类勘查资金在和田县的投入,以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和田县优势资源转换战略急需矿产资源勘查为核心,以矿产资源富集区为重点,以实施新一轮“358”计划和整装勘查区为契机,充分发挥政府调控对地质勘查工作的导向作用,降低商业性勘查工作的风险,引导社会资本向勘查业投入,培养和发展矿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使和田县成为新疆有吸引力的商业性地质勘查市场化的地区。

(三)矿产资源勘查规划

紧紧围绕落实上级规划,助力和田县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资源环境条件协调,根据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部署,在成矿条件有利、找矿前景良好的地区划定重点,大中型矿山深部及外围等具有资源潜力的区域划定重点勘查区,本次规划共设置4个重点勘查区(专栏3-5)。

(四)勘查区规划

1.探矿权设置区划

本轮和田县的勘查区块设置是根据和田地区第四轮矿业权设置区划的最新调整方案的成果在和田县境内的反映。本轮全和田地区的探矿权区划在和田县境内设置了第一类、第二类矿产勘查区块77个。勘查区块设置的类型为空白区新设。金属矿产勘查矿种为铅锌矿、锂铍矿、金矿、铜矿、铁矿、铌钽矿、锑矿。非金属矿产类型1个,为重晶石矿。

2.勘查监督管理措施

在和田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创造良好政策性导向环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和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任务,严格落实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把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和田地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中的公益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目标等主要预期性指标和任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到责任到位,监管到位。

三、开采规划分区

(一)重点开采区

在重点开采区内向资源利用率高、技术先进的大型矿山企业倾斜矿产资源配置,引导和支持各类生产要素集聚,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整合,推动矿产资源的规模化开发和集约利用,稳定矿产资源产业链、供应链,打造新型现代化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示范区。

本轮规划落实上级规划,设置重点开采区4个,其中国家级省级3个,地区级1个(专栏3-6)。

(二)集中开采区

本次规划对和田县境内的砂石土类矿产规划了4个集中开采区(专栏3-6)。

专栏3-6              和田县砂石土类集中开采区规划表

序号

名  称

面积(km2)

已设开采区块(个)

规划开采区块(个)

1

和田县奴遂7号砂石土类集中开采区

3.0653

1

2

2

和田县奴遂8号砂石土类集中开采区

6.8465

4

3

3

和田县朗如乡砂石土类集中开采区

58.3551

55

35

4

和布公路101公里砂石土类集中开采区

0.2352

0

1

5

合计

60

41

(三)开采区块规划

1.采矿权设置区划

第三轮规划期间,全县采矿权共计110个,开采矿种有能源矿产、贵金属、稀有金属、建筑用砂、玉石、砂金等(专栏1-2)。

本轮开采规划区块的设置落实上级规划,设置开采规划区块9个,设置类型为空白区新设。其中建筑用花岗岩矿2个,玉石矿7个。

第四轮规划期间,和田县的一、二、三类矿产采矿权总数控制在100个以内。一、二类采矿权数量控制在40个以内,三类矿产采矿权总数控制在60个以内,砂石土类控制在40个以内。对数量众多的建筑用砂矿,要进行集约管理,做大做强,抓大放小。对到期建筑用砂采矿权不再延续,逐渐关停规模小、分散的建筑用砂矿矿山。采用“招拍挂”形式向社会投放集中开采区中的建筑用砂腰矿权,提高矿山开采规模,缩减建筑用砂矿山总体数量,形成上规模的矿山群体。

2.开发监督管理措施

严格控制县级发证采矿权总数,原则上只减不增。加强矿产资源储量三级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完善,建立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将成果应用于矿权管理中,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

第四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一、能源矿产开发利用规划

改变煤炭单一用途,探索煤炭多功能利用的可能性。加快推进地区煤电项目可行性建设论证,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合作开发煤炭。主要开发布雅煤矿矿区,力争年度开发能力能力达到设计生产开采规模285万吨/年。

二、黑色金属矿产开发规划

县域内黑色金属矿产为铁矿,已建成矿山,2020年县内有铁矿企业1家,公司名下有新疆和田县阿克沙依铁矿、新疆和田县阿克沙依Ⅳ区铁矿、新疆和田县阿克沙依Ⅲ区铁矿3个铁矿采矿权,3个铁矿设计年开采矿石量合计为49万吨/年,目前矿山处于停产状态,规划2025年末继续保持年开采矿石量49万吨的规模。

三、有色金属矿产开发规划

目前开发的有色金属矿山有7个,开发矿种为铅锌,设计年开采能力为120万吨/年,目前矿山均处于停产状态。规划2025年末继续保持年处理矿石量120万吨的规模。

四、贵金属矿产开发规划

目前县内暂无岩金矿矿山,在规划期内如有新建矿山,在开采时注意共伴生贵重金属综合回收利用。砂金矿在和田地区属限制开采矿种,根据自治区矿策管理规定进行开发,开发时兼顾共伴生有益矿产品的综合回收利用。

五、稀有金属矿产开发规划

县域内大红柳滩一带已发现众多稀有金属矿点,主要矿种为锂铍矿,处于勘查找矿阶段,远景资源量约1000万吨,规划到2025年末,形成探转采,开采规模矿石量200万吨/年。现有锂矿采矿权一个,为新疆和田县阿克塔斯锂矿,矿山处于筹建中,设计开采规模矿石量30万吨/年。

六、非金属矿产开发规划

规划开发矿种主要有和田玉、石灰岩、石膏矿、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等。其中石灰岩开发较现有规模显著增大。非金属开发利用产品包括和田玉制品、水泥及其它矿物岩石原料。

第四章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第一节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和田县位于南北疆交通要道,区内有国道315、墨和高速G3012、喀和铁路、和若铁路通过,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重要契机,决定了今后较长时期对建设用非金属矿产品的需求处于增长阶段。

开采总量调控:

预计规划期内和田县对矿产资源产品需求会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尤其是城市基础建设、周边公路等大工程的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对建筑用石材、建筑用砂和水泥配料用矿产品的需求将大幅增加,砂石粘土矿产开采规划指标见专栏4-1。

专栏4-1                十四五期间矿产开采总量调控指标表

序号

矿种

单位

2025年规划值

1

万吨

285

2

万吨

30

3

铅锌

矿石 万吨

120

4

锂铍

矿石 万吨

200

5

石灰石

矿石 万吨

50

6

建筑用砂

万立方米

400

7

砖瓦用粘土

万吨

20

第二节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一、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一)主要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占用的矿产资源储量相适应,必须保证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严禁大矿小开、优质贱用和破坏浪费矿产资源。新建矿山开采规模不得低于本规划确定的矿山开采最低规模(专栏4-2)。

专栏4-2              和田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序号

名称

单位/年

大型

中型

小型

最低服

务年限

备注

1

煤(地下开采/露天开采)

原煤万吨

120/400

45/100

30/—

/

禁止新建120万吨/年以下煤矿(喀什、克州、和田、阿勒泰及个别边远缺煤县市除外)

2

铁(地下/露天开采)

矿石万吨

100/200

30/60

10/30

10年

3

矿石万吨

100

30

-

10年

4

铅锌

矿石万吨

100

30

10

15年

5

金(岩金)(地下/露天开采)

矿石万吨

15/15

6/9

3/-

10年

不再新建日处理岩金矿石100/300吨以下的地下露天采选项目

6

锂、铍

矿石万吨

100

30

6

10年

7

钾盐(固态)

矿石万吨

30

5

3

10年

8

钾盐(液态)

万吨

100

50

10

10年

9

石灰岩(水泥用/其他)

矿石万吨

100/100

50/50

30/20

10年

10

建筑用砂

万立方米

30

13

6

/

11

砖瓦用粘土

矿石万吨

30

13

6

/

(二)调整优化矿山结构

加强矿山企业规模化建设,实现规模经营。逐步提高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通过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逐步实现从高消耗、低效益、粗放型向低消耗、高效益、集约化方向转变。

以铅锌锂铍矿产的开采为龙头,建设一批生产矿山集群,带动全县矿业经济快速发展壮大。加快玉石矿、石膏矿等矿产的勘探与开发,依靠优质资源,将和田玉、优质石膏等非金属矿产业做大做强,并在精深加工上下功夫,拉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带动其它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一)按照“再勘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促进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努力提高采矿回采率,选冶回收率,大力推进矿山尾矿、“三废”综合利用,发展低品位、难选冶矿产技术攻关和废旧金属材料回收再利用,节能减排,矿业用水循环利用,实现由“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向或直接过程,转变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逐步形成“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方式,促使矿业经济走上绿色发展之路。

(二)采用先进的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使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达到行业规定指标。到2025年,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与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2-3%。

第三节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在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划的前提下,新申请的探矿权必须符合《规划》设置方案。进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的企业或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业绩、资质,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及管理和科技人才队伍。探矿权、采矿权人拥有矿业权的个数、矿种要与其注册资金和资信能力相匹配。

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置一个探矿权,一个探矿权可以包括多个成矿地质条件相似、连续的勘查规划区块。在经过勘查已形成矿产地的区域申请探矿权的,勘查工作程度不得低于前一次地质勘查工作阶段的划分级别。

一、全面施行绿色勘查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责任。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负总责,并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具体治理责任。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列入各级政府的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列为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督促矿山企业认真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承诺书,并监督矿山企业按方案要求进行开采,做好矿山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工作。财政、环保、水利、林业、安监、公安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的业务指导和帮助。

二、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准入

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必须符合行业准入规模等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合理布局,合理开发,优质优用。最大程度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水平和经济效益,保护生态环境。在综合利用的同时,矿产资源开采必须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将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列入建筑用砂矿山企业的主要环节。同时市县依法审批的采矿权应当通过招投标的形式,依法配置给有一定开采经验、有经济技术优势、对产业发展具有龙头作用的企业。

对于新建矿山,年生产规模必须达到规划设置的最小开采规模。

新建矿山必须依法领取相关证照,经立项审批、初步设计、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程序。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及生态修复方案,并依照方案边开采边治理恢复,必须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初步设计进行开采。

三、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保持矿山开采“三率”高水平,降低资源损耗。加大高山区、浅覆盖区、地质条件复杂区找矿和深部地质勘查,鼓励进行残矿资源回采,加强难选冶、共伴生和尾矿综合利用推动危废冶炼渣等配套处置项目建设,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宣传推广力度,引导矿山企业采用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先进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和普及率。发展生物化工技术,生产高性能合成材料及复合材料替代紧缺资源金属材料。提升矿山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生产水平,构建开发有序、总量可控、布局合理、集约高效、安全绿色的现代矿产工业体系。优化煤炭生产开发布局,在产能达产情况下,围绕“疆电外送“、“疆煤外运“、现代煤化工等重大工程,延伸煤炭产业链,尝试现代煤化工下游产业配套一体化开发经营,就地就近加工转化,提高煤炭作为原料深加工的比重。

四、全面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是转变矿业发展方式、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促进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其主要内容是以生态文明建设战略为统领,实现资源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强化规划政策引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限期达到要求,创建一批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加快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

五、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与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实行严格的矿山地质环境准入制度。全面实行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及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社会公示制度。严格落实相关技术要求。按规定分期进行治理,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及时对矿山企业分期治理进行验收。

(一)严格矿山地质环境准入要求

按照“三必须”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把产业政策、技术标准、项目立项等准入关,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建立联合惩治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工作机制,引导矿山企业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推动安全技术改造,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病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进高危行业“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引导高危矿山企业建设安全生产智能装备、在线监测监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等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鼓励工业企业通过购买信息化服务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强化矿山安全生产管理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红线、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实”字担肩,把安全生产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严格按照开发利用的要求,进行采矿,杜绝非法开采、越层越界开采,及未按开发利用方案和生态修复保护方案要求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所造成的次生地质灾害隐患,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生产安全及辐射安全监管,圆满完成安全生产指标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第五章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

第一节绿色矿山建设

一、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一)近期规划目标(2021~2025年)

根据和田地区已开展的绿色勘查工作推广和安排,确定和田县规划期及规划展望期绿色勘查工作的主要目标为:

2025年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为:力争到 2025 年,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要求,大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60%,中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40%,小型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要求严格规范管理。

(二)中远期展望目标(2026~2035年)

展望到2035年和田县绿色矿山建设的目标为: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绿色矿山建设全过程,形成完善的绿色矿山建设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新建矿山绿色矿山100%按绿色矿山标准和要求建设,大中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达 100%。

二、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安排

(一)统筹规划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1、认真落实矿产资源规划的目标任务和部署要求

加大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力度,将各级规划提出的绿色矿山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予以落实,结合规划确定的矿山结构布局优化调整、资源高效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等要求,切实统筹好新建和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2、指导矿山企业制定绿色矿山建设的发展规划。

指导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条件,结合自身发展目标和进程,因地制宜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发展规划,从提高资源利用水平、节能减排、保护耕地和矿山地质环境、创建和谐社会等角度出发,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安排、进度和措施等,按照规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实现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二)依据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条件严格矿山准入管理

和田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把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的要求贯彻于矿产资源管理的始终,用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各项活动,加强对新建矿山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方案的审查,严禁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确保新建矿山实现合理开发、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和谐。全面落实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制度和准入条件,优化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和矿业结构,逐步构建集约、高效、协调的矿山开发格局。

(三)加强对生产矿山监督管理

用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各项活动,督促矿山企业自觉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断改进开发利用方式,提高开发利用水平,促进节能减排,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实现合理开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安全生产和社会和谐,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四)完善向绿色矿山企业倾斜和支持力度

1、加大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财政专项资金向绿色矿山企业的倾斜和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开展做好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不断提高发展水平。

2、全面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矿山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已有相关优惠政策,通过资源税费改革和税费减免,形成矿山企业资源消耗的自我约束机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等税费减免制度,逐步形成与法律制度相衔接,向绿色矿山企业倾斜的经济政策体系。

3、鼓励矿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攻关,研究制定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淘汰技术目录,通过技术改造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逐步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资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水平,满足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

(五)加强组织协调

1、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方面要高度重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计划进行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部署,完善制度,抓好落实;其次要认真做好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强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总结、宣传和推广,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2、矿山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矿山企业是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要积极加入并自觉遵守《绿色矿业公约》,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的有关条件和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不断加强规范管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大投入,改进生产工艺、优化生产布局,加强环境保护,促进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与矿区和谐的协调发展。

三、绿色矿业发展支持政策

加强政府引导,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成功经验,统筹规划县级绿色矿山建设进度,定期监督检查。

绿色矿山开发复垦矿区内土地所产生的经济收益归采矿权人所有,可提前分期返还绿色矿山企业上交的矿山环境治理备用金。

绿色矿山企业优先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划拨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或绿色矿山建设补助资金等。

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按照“再勘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促进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努力提高采矿回采率,选冶回收率,大力推进矿山尾矿、“三废”综合利用,发展低品位、难选冶矿产技术攻关和废旧金属材料回收再利用,节能减排,矿业用水循环利用,实现由“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向或直接过程,转变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逐步形成“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方式,促使矿业经济走上绿色发展之路。

指导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条件,结合自身发展目标和进程,因地制宜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发展规划,从提高资源利用水平、节能减排、保护耕地和矿山地质环境、创建和谐社区等角度出发,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安排、进度和措施等,按照规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实现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政府部门要充分借鉴国内外创建绿色矿山的成功经验,通过开展必要的试点工作,按照矿山企业自愿、协会推荐组织、试点矿山制定规划和开展建设,通过评估考核、达标公布的步骤进行,探索绿色矿山建设的有效途径。同时要积极搭建绿色矿山建设交流与合作平台,为试点矿山提供经验交流和技术咨询等服务,切实承担起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业务支撑工作。

五、绿色矿业管制措施

和田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把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的要求贯彻于矿产资源管理的始终,用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各项活动,加强对新建矿山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方案的审查,禁止在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主要风景名胜区及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和军事区内开矿;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的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严禁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确保新建矿山实现合理开发、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和谐。全面落实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制度和准入条件,优化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和矿业结构,逐步构建集约、高效、协调的矿山开发格局。

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废”排放。监督、引导、鼓励矿山企业加大对矿山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研究与开发、技术改造的投入、对水土污染和破坏严重的采矿方法及选矿工艺,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改进管理措施。重点加强和规范砂石粘土、有色金属矿开采的监督管理。严格对矿山闭坑报告的审查和矿山生态修复、消除安全隐患等方案完成情况的验收,提高环境恢复水平。

第二节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一、新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严格控制矿山准入条件,新建(改、扩建)矿山必须提交《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采矿权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时需依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同时与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责任书,明确矿山企业保护与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主体责任,新建矿山所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实现全面治理和复垦。

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生产矿山企业必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所有矿山都要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按照上述方案的规定履行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义务。依法查处地质灾害多发、三废排放超标、侵占破坏大量土地资源等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矿山企业。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预报网络,定期对矿山地质环境状况进行监测和记录。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要求,生产矿山对所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应加大力度逐步治理,争取实现同步恢复。

三、闭坑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规定的小型矿山闭坑抵押金制度;大中型矿山和地质环境问题较严重的矿山的闭坑,必须提交矿山闭坑报告,由市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取得成效后方可正式批准闭坑。

四、积极探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多元化投入机制

在广泛开展闭坑矿山环境调查,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拓宽资金渠道,以重点保护区、重点风景名胜区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经济开发区周边、重要交通干线两侧直线可视范围内的关停矿山为重点,全面开展复垦还绿和自然景观修复工程。到2025年,新建和生产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

五、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动态监测体系

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以管理信息系统涵盖全区地质矿产调查评价的最新成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以及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反映矿政管理现状与目标的一致程度,促进规划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逐步建立具有信息管理、分析查询、监督评价和辅助决策功能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六章重点项目

第一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项目

一、基础地质调查工程

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大幅度提高。在重要经济区、重点成矿区带进一步加大开展1∶5万区域地质及矿产调查力度,完成面积6394平方千米。

二、矿产勘查工程

2025年,对区域矿产资源潜力做出初步评价,新发现一批找矿远景区和一批战略性矿种的新发现矿产地和可供开发的矿产地,实现矿产资源找矿的重大突破;对和田县重要成矿远景区矿产资源潜力做出评价;对当前已发现的矿产地进一步加大投入,查明资源量,尽早开发(专栏2-2)。

落实上级规划重点勘查工程1项(专栏6-1)。

专栏6-1                  矿产资源勘查重点工程

和田大红柳滩锂铍矿、火烧云铜镍铅锌矿勘查

在喀喇昆仑地区和田大红柳滩、岔路口、火烧云等矿集区,加大伟晶岩型锂铍矿、沉积-热液叠加型铅锌矿床等矿产的勘查力度,加大深部外围地区资金投入,力争取得重大找矿突破。

第二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项目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程

保持和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开采国内、区内紧缺及市场需求量较大、市场经济效益好的矿产;限制开采供过于求和严重破坏环境的矿产关停;对环境保护区内的优势矿产出口实行限产保值。

重点增加煤、铅锌、锂铍的产量,让和田玉产量稳中有增,对砂石料、粘土等矿产的开发进行重新规划,减少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总量,逐渐形成上规模、减数量的集约经营,巩固和提高优势矿产在疆内、区内的市场地位,使矿业开发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专栏6-2                  主要矿种开采量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矿种

单位

规划指标

1

万吨

285

2

铁矿

矿石 万吨

49

3

铅锌

矿石 万吨

120

4

锂铍

矿石 万吨

200

5

玉石

矿石 吨

100

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程

通过实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程,盘活原来未加以利用的呆滞资源,提高低品位、共伴生、难选冶和尾砂等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使有限的资源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

第三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矿区生态修复项目保护目

第四轮规划期间,规划2021~2025年间和田县计划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面积0.49平方千米,和田县生产矿山中边采边恢复治理的面积0.24平方千米。

第七章规划实施与管理

提高规划实施重要性的认识。规划实施是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增强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是严格矿业权管理、发展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前提条件,是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重要依据。

落实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严格执行规划,维护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正常秩序。规划中的公益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准入、找矿目标、矿业开发调控目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矿山恢复治理等主要预期性指标和任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领导责任制,责任到位,监管到位,作为各级领导业绩考核的目标体系。

第一节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管理的领导责任制度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明确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

高度重视本地区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积极配合国家和自治区开展重大工程和重大地质找矿项目,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将规划中明确的公益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准入、矿山数量、矿产资源利用水平、矿山土地复垦等主要约束性指标和任务纳入到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领导责任制,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和协调管理,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确保完成各项规划目标任务。

第二节健全完善规划审查制度

严格规划审查和许可制度。按照规划要求,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矿业权的审批、出让、变更和延续等必须符合规划。对于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予批准立项和登记发证。在新发现的矿产地申请开展勘查开发活动的,必须纳入规划,严格论证,统筹安排。

第三节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完善规划评估制度。规划实施中,需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总结规划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提出规划进一步实施的改进意见,提供需要对规划修改、调整的依据,提高规划实施效果。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完善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制度。规划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告,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和广度,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国情、区情教育,提高社会对矿产资源规划的认识,提高依法勘查、依法采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五节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以管理信息系统涵盖全区地质矿产调查评价的最新成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以及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反映矿政管理现状与目标的一致程度,促进规划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逐步建立具有信息管理、分析查询、监督评价和辅助决策功能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六节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大事,安全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是生产的保证,也是员工效益的最大体现。

首先要明确县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县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矿产资源规划中,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矿山及金属冶炼等企业所在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安全科技创新,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指导管控安全风险,督促整治重大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扎实推进资源整合,依靠技术进步,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规模和安全生产水平。要依法严厉打击无证、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坚决关闭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全面清查和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所有矿山企业要做到开采正规、系统完善、技术先进、工艺达标、作业规范、管理严格。要严格落实爆破作业和火工品管理制度,严防爆破和冒顶片帮事故;加大对采空区隐患治理,摸清采空区、废弃井积水以及地表移动带、陷落带范围内重大水体、导水构造的状况,制订和落实防洪、防透水、防火灾、排水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坚决防止事故发生,防止次生地质灾害发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其次健全矿山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按照政事分开原则,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管理职能,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时效。建设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依托公安消防、大型企业、工业园区等应急救援力量,加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实行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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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时间:2021-09-30 17:04  浏览次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和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九月

1

第一节编制依据 1

第二节规划目的 2

第三节适用范围 3

第四节规划期及基准年 3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4

第一节和田县概况 4

第二节矿产资源概况和主要特点 5

第三节上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 8

第四节矿业发展现状与存在主要问题 9

第五节面临形势和发展要求 14

第二章指导原则和目标 16

第一节指导思想 16

第二节基本原则 16

第三节规划目标 19

第三章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23

第一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23

第二节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23

第三节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25

第四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30

第四章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32

第一节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32

第二节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32

第三节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34

第五章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 38

第一节绿色矿山建设 38

第二节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42

第六章重点项目 45

第一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项目 45

第二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项目 45

第三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矿区土地复垦项目 46

第七章规划实施与管理 47

第一节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47

第二节健全完善规划审查制度 48

第三节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48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48

第五节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48

第六节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49

附表1

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探矿权现状表

附表2

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

附表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国家规划矿区表

附表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表

附表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勘查规划区块表

附表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主要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表

附表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开采规划区块表

附表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砂石土类集中开采区划表

附表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县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附表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主要矿区(床)资源储量情况表

附图目录

顺序号

 名 称

比例尺

附图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矿产资源分布图

1∶25万

附图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1∶25万

附图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

1∶25万

附图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图

1∶25万

附图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总体布局图

1∶25万


和田县矿产资源丰富,主要矿产资源包括金、铜、铁、铅锌、锂铍稀有金属、和田玉、云母、石灰石、石膏、砂石粘土等矿产,山前及盆地中还有煤、石油、天然气资源等,资源前景巨大,是国家、自治区重要的资源基地,这些优势资源为矿业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规划期内(2021-2025年)本行政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是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涉及本县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规划的全面分解、细化落实,是对本县依法审批管理的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详细规划与安排,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和治理工程,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空间布局、勘查开发准入管理措施的实施。

第一节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

3、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 19号];

5、《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2021-2025年)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004号]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0-2025年)》;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10、《和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25年)》;

12、矿产资源管理及相关产业政策。

第二节规划目的

对和田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有效利用辖区内外资源等方面做出全面规划,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细化和落实自治区矿产资源规划和地区矿产资源规划的目标任务;对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进行部署安排;明确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布局、结构、时序和准入要求;对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进行全面部署;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矿区土地复垦进行部署;明确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导向和规划实施管理措施。

第三节适用范围

《规划》适用于和田县行政辖区范围。

第四节规划期及基准年

《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和田县概况

和田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管辖,位于昆仑山北麓,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南缘,地理坐标东经78°00´80°30´,北纬34°22´38°27´。东西宽21~150千米,南北长500千米。总面积40961.83平方千米(图1-1)。

2020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35.5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1.34万人,非农业人口1.41万人。汉族0.2万人,维吾尔族35.29万人,其他少数民族0.04万人。和田县辖区2个镇、10个乡,分别是巴格其镇、罕艾日克镇、布扎克乡、拉依喀乡、朗如乡、英阿瓦提乡、色格孜库勒乡、英艾日克乡、吾宗肖乡、塔瓦库勒乡、斯玛瓦提乡、喀什塔什乡。

2020年和田县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6.36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9.2%;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3亿元,是“十二五”时期的1.74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2.6051亿元,年均增长10.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96亿元,年均增长11.8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74%(和田县发改委)。

第二节矿产资源概况和主要特点

一、查明资源概况

和田县境内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已发现的矿种有46种,主要有金、铜、铁、铅锌、锂、镍、煤、石灰岩、石膏、玉石、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水泥用辉绿岩等;目前已发现的和田县火烧云铅锌矿规模大,矿石品位高,铅加锌品位近30%,矿层稳定,是世界上难得的铅锌高品位超大型矿山。康西瓦—大红柳滩锂多金属矿带矿化稳定,品位较高,且伴生铍、铷、铌钽等稀有金属,具较好开发前景。玉龙喀什河、喀拉喀什河流域中下游和田玉子料的品质极佳,是中国优质宝玉石的代表,被誉为中国国石。

和田县截止2020年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矿种有13种(专栏1-1),现有开采矿点110处,开采的矿种有8种,其中金属矿4种,为锂、铅、砂金、铁矿,均为小型矿山;非金属矿3种,为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玉石,均为小型矿山;能源矿产1种,为煤,为小型矿山。能源矿产、金属矿产、玉石矿主要分布在南部山区,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分布在山前冲积平原、戈壁。

专栏1-1   截止2020年度和田县查明矿产资源储量汇总表(单位:万吨)

序号

矿种

资源储量

序号

矿种

资源储量

1

22907.7

8

0.252

2

692.83

9

铌钽

0.1418

3

303.96

10

1.6184

4

1427.14

11

0.0576

5

387.21

12

熔剂灰岩

76.55

6

0.0179

13

水泥用灰岩

2573.23

7

8.5665

14

石膏

101.12

二、矿产资源特点

和田县矿产资源量呈现单矿种资源量大,资源优势明显,探明资源储量大、质量好、集中成带分布,成矿条件优越,找矿潜力大的特点。

主要优势矿种为铅锌矿、锂矿、和田玉。铅锌矿主要集中在火烧云铅锌矿矿区,外围有多宝山、羚羊滩、甜水海、化石山、团结峰、天柱山、天神、卡孜勒等铅锌矿床(点),共计23处矿点、矿床。已探获铅锌资源储量2400万吨,远景资源量4000万吨。

锂矿集中在康西瓦—大红柳滩一带,西昆仑-喀喇昆仑地区中生代花岗伟晶岩十分发育, 是中国重要的伟晶岩成矿带,发现了白龙山超大型伟晶岩型锂多金属矿及若干稀有金属矿床(点),长达600km的喀喇昆仑稀有金属成矿带是中国最有潜力的稀有金属资源基地。有白龙山超大型锂多金属矿、雪凤岭-雪盆-双牙超大型锂多金属矿、大红柳滩锂矿、中俘虏沟锂矿、五九道班西锂矿、大红柳滩东锂矿、阿克萨依锂矿点、康西瓦铍矿等矿点。白龙山超大型锂多金属矿估算334资源量Li2O为345.76万吨,Rb2O为17.68万吨,达到超大型规模。509道班锂矿估算334资源量Li2O为28.24万吨,BeO资源量647.78吨。阿克塔斯锂矿估算331+332+333资源量Li2O为8.57万吨,(Nb.Ta)2O51387吨,BeO2434吨。大红柳滩锂矿估算远景资源量Li2O5500万吨。雪凤岭锂矿有望成为一个超大型稀有金属矿产基地。苦水湖盐湖卤水型锂矿估算远景资源量LiCl为200万吨。黄草湖盐湖卤水型锂矿估算远景资源量LiCl为10.59万吨。硬岩型锂矿和卤水型锂矿远景资源量合计约1300万吨,极具开发价值。

和田玉是和田县的传统优势矿种,分为山料、子料。用玉历史悠久,文化价值深厚,地域特点明显,产量稀少,价值高,尤其是和田玉子料是全球独一无二的优势矿种,有“国石”的称号。

三、地质矿产勘查与开发利用潜力

和田县 “十四五”期间将加强铅、锌、锂、铍等新兴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和勘查,力争形成多处新兴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基地。持续开展铅、锌、铁等大宗矿产资源的地质找矿工作,重点开展火烧云、大红柳滩国家级整装勘查区的勘查,形成铅锌、锂稀有金属、铁、金的勘查开发基地,构建国家西部地区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格局。和田县从现有的资源禀赋来看,在铅锌、锂铍、铁的勘查和开发上大有潜力,会形成一个以锂、铅锌为主的矿山集群,在开发上会形成矿业开发集群,持续助力县域经济的发展。

第三节上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

一、基础地质调查及矿产勘查程度进一步提高

十三五以来,和田县地质工作程度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1∶100万区域地质调查、1∶25万区域地质调查、1∶50万区域化探已经覆盖全县,完成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13439平方千米,占县域面积32.81%。

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调整开发布局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不尽合理,综合利用程度低。和田县主要开采的矿种以铅、铁、煤、玉石、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为主,稀有金属铌钽锂铍正在勘查,尚未开发利用。矿山企业基本上处于销售矿石和原料或初级矿产品阶段。

三、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在砂石料矿和粘土矿开发利用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矿山开采破坏的土地复垦历史遗留问题多,资金投入有限;矿山勘探开采过程中环保措施落实仍有不少未到位的地方,破坏矿山生态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矿政管理工作水平逐步提高

和田县截止2020年末总计采矿权110个,开采矿种有铅、铁、煤、玉石、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等,成为和田地区矿业开发的大县,矿政管理在第三轮规划期间不断提高,保障了矿产资源的优质优用,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专栏1-3)。

专栏1-3               第三轮矿产规划实施情况表

类别

序号

三轮规划指标

2020年底实施情况

备注

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

1

煤炭

1亿

未完成

预期性

2

铅锌矿

300万

新增600万吨,完成200%

3

黄金

500千克

未完成

4

铜矿

30万吨

未完成

锑矿石

30万吨

未完成

稀有金属矿

50万吨

70万吨,完成140%

自然硫

300万吨

未完成

石灰岩

50000万吨

未完成

玉石

10000

未完成

石膏

1000万吨

未完成

矿产资源开发利 用

6

煤炭

100万吨

100万吨/年,完成100%

预期性

铅锌矿

70万吨

未完成

黄金

100千克

未完成

铜矿

1万吨

未完成

锑矿石

8万吨

未完成

稀有金属矿

5万吨

未完成

自然硫

10万吨

未完成

石灰岩

300万吨

未完成

石膏

50万吨

未完成

7

建成1-2处中型矿山

建成1处,完成100%

预期性

8

和田地区矿山废渣综合利用率提高到20%;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矿井废水利用率提高到70%;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平均提高约5个百分点。

达标

预期性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9

矿山治理面积10平方千米。

恢复治理3.94平方千米,完成39.4%

约束性

序号

矿种

矿山数

年产量

年销量(万吨/千克/万方)

单价(元)

销售收入(元)

1

煤矿

4

65.25万吨

65.25

300

195750000

2

铁矿

3

6250吨

6250

200

1250000

3

铅矿

4

30000吨

30000

500

15000000

4

和田玉

14

10吨

10

250000

2500000

5

粘土矿

7

23.81万立方米

238100

55

13095500

6

建筑用砂

4

60万方

600000

50

30000000

合计

257595500

五、存在主要问题

1、矿产勘查及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尤其是开发利用前景好的部分矿产,勘查程度有待提高。勘查程度提高有利于矿山持续发展,能够提供足够的可供开发资源储量,有利于城镇化、工业化建设,容易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助力当地经济发展。

2、县域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道路、水电、能源等因素成为矿山开发利用的制约因素。一般矿山所在地理位置偏远,多位于昆仑山高海拔地区,交通补给困难,对工作人员身体素质要求高,给地质勘查工作和矿业开发带来很大困难。没有动力电、燃料短缺,极大制约了矿业经济的发展,如果这些因素能得到改进,将极大的改善开发条件,使优势资源转换成经济优势。

3、矿业经济发展较为粗放、集约化程度低,产业结构单一。没有大中型矿山,勘查成果少,矿山开采企业、涉矿加工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规模大、技术高的龙头企业暂时没有。大多企业处于生产原矿的阶段,没有深加工、精加工阶段,产业链不完整,经济效益不好。矿山布局分散,综合开发能力不高,不能形成规模效应。

第五节面临形势和发展要求

一、面临形势

当前我国能源与主要矿产资源供需形势正在发生重大结构性转变:需求增长由高速向中低速转变、供需矛盾减缓、供需结构发生深刻变化、资源环境已到极限,经济发展正在从资源不足为主要问题向冶炼加工产能过剩转变。未来5-10年,我国将面临迎接资源需求峰值与产业转型双重压力。

二、发展要求

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对提升和田县的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及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今后5年,是国家全面实施全面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关键时期,是提升和田县矿产资源开发的重要时期。和田县矿产种类丰富,资源潜力大,加快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和利用,是促进和田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

和田县矿产资源开采以输出为主,不仅要满足自身建设需要,还要满足国家、自治区及和田地区经济建设需要。因此加快矿业结构调整升级,将优势矿产矿山做大做强,积极发展特色非金属的开发利用及深加工,促进矿业健康有序、平稳持久的快速发展。

第二章指导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紧紧围绕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基础,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尽职尽责保护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重要契机,优化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格局,提升矿产资源利用质量和效益,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部署,最大限度地发挥好资源优势和地缘优势,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县域特色的发展道路,全面把握机遇,科学应对各种挑战,为实现全面建成现代化国家提供可靠资源保障。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贯彻落实新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强化资源管理对自然生态的源头保护作用,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尽快形成开发与保护相互协调的矿产开发新格局。

二、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以尽快把和田县建设成我国重要战略资源接替基地为目标、以需求为导向,围绕优势矿产资源,抓住重点成矿区(带)、突出重点矿种,突出具有特色的大宗矿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矿产,加快找矿突破、增加资源储量。深化研究,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结合市场调节,保障矿产资源合理需求。

三、改革创新、优化布局,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供给侧改革和矿业转型升级,增加新资源、新供给;大力推进资源勘查开发技术创新,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大型基地建设。始终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支持和对口支持,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坚持在科学发展过程中解决资源利用,保护环境的问题。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要求,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流程,建立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程,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和行政手段,应用现代科技,加强科技创新,改造更新矿产探、采、选和加工技术,开发新产品,延伸产业链,培育矿业经济新增长点。推进地区矿业经济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地不断向前发展。

四、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推进矿业绿色发展

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理念,合理调控开发总量与强度,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与环境保护要求,推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发利用新模式新技术,大力发展绿色矿业,推进全部规划区内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和生态环境优化的共赢。

五、资源惠民利民、共享矿业发展成果

按照国家乡村振兴的总体部署,结合和田县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重点破解难题,发挥矿产资源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作用,拓宽矿产资源利民惠民渠道,完善矿产资源收益分配机制,推进中央、地方、企业、矿区群众资源开发收益共享。

六、发挥区位优势,加强合作交流,构筑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

坚持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以开放促发展。营造有竞争力的投资环境,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引进“大企业大集团”,促进矿业大规模发展。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大矿产资源领域对外开放,扶持、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积极探索矿产资源合作开发的多种方式,加强与周边国家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及中亚各国矿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积极培养国际合作人才团队,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矿业合作共赢格局,促进地区矿业经济不断壮大。

七、坚持市场导向,优化矿产资源配置

按照市场经济规则,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品结构和产业布局,依据矿产资源的特点,统筹规划、发挥优势,合理布局、扬长避短、突出重点,分工合作,协调发展。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积极推进能源等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建设国家级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基地,延长矿业深加工产业链,形成具有和田县特色的矿业经济发展新格局。

八、坚持资源开发与乡村振兴相结合

科学合理有序开发贫困地区矿产资源,调整完善资源开发收益分配特惠政策,让贫苦地区人口优享资源开发收益。优先安排脱贫地区基础性调查评价、勘查、开发等项目,抓好项目实施,促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从政策层面大力支持连片脱贫地区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促进脱贫地区脱贫后逐步向小康迈进。

第三节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依据自治区矿产资源规划目标要求,结合和田县实际,确定总体目标为: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及地区等国有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资金,开展基础地质调查和资源远景评价工作,降低勘查风险、吸引商业勘查投入,使全县在矿产勘查方面能够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开展重要非金属、稀有金属等资源的调查与评价工作。矿业开发的矿石处理量及矿业产值大幅度增加,矿业开发产品产业链适度延长,产品附加值及科技含量不断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地质灾害治理比例大大提高。全县范围内的绿色矿山格局逐步形成。

二、2025年目标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目标

1.基础地质调查目标

落实上级规划工作内容,在重点勘查区、重点成矿区带进一步加大开展1∶5万区域地质及矿产调查力度,规划期内由国家出资计划完成调查面积6394.42平方千米。

专栏2-1                     和田县基础地质调查规划表

序号

地质调查类型

项目名称

面积

(平方千米)

合计

(平方千米)

1

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新疆和田地区大红柳滩南区域地质矿产专项调查

2405.5

6394.42

新疆和田地区黑恰达坂-康西瓦一带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2087.5

新疆和田地区泉水沟一带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1901.42

新疆民丰县巴西其其干-阔什拉什金、铁多金属成矿带1:5万航磁异常查证

1000

2

1:5万遥感地质解译

新疆和田地区大红柳滩南区域地质矿产专项调查

2405.5

6394.42

新疆和田地区黑恰达坂-康西瓦一带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2087.5

新疆和田地区泉水沟一带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1901.42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及勘查目标

2025年,对区域矿产资源潜力做出初步评价,新发现一批找矿远景区、一批战略性矿种的新发现矿产地和可供开发的矿产地,实现矿产资源找矿的重大突破;对和田县重要成矿远景区矿产资源潜力做出评价;对当前已发现的矿产地进一步加大投入,查明资源量,尽早开发,专栏3-1。

专栏2-2              规划期主要矿产资源勘查规划目标

序号

矿种

新增查明资源储量

属性

单位

2025年

1

矿石 万吨

1000

预期性

2

铁矿

矿石 万吨

500

预期性

3

铅锌矿

铅锌 万吨

200

预期性

4

铜矿

铜 万吨

10

预期性

5

金矿

金 千克

1000

预期性

6

银矿

银 吨

20

预期性

7

稀有金属

矿石 万吨

100

预期性

8

玉石

矿石 吨

100

预期性

9

石膏

矿石 万吨

100

10

锂矿

矿石 万吨

30

(二)开采与保护目标

保持和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开采国内、区内紧缺及市场需求量较大、市场经济效益好的矿产;限制开采供过于求和严重破坏环境的矿山。

重点增加煤、铅锌、石灰岩的产,对和田玉产量稳中有增,对砂石料、粘土等矿产的开发进行重新规划,巩固和提高优势矿产在地区内的市场地位,使矿业开发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

专栏2-3                 主要矿种开采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矿种

单位

2025年开采量

1

万吨

285

2

铁矿

矿石 万吨

50

3

铅锌

矿石 万吨

120

4

矿石 万吨

200

5

玉石

矿石 吨

30

6

水泥用灰岩

矿石 万吨

80

(三)矿业高质量发展目标

以铅锌矿资源为基础,夯实勘查成果,加快开发步骤,形成以铅锌锂铍为主,以铁、煤为辅的矿业开采开发格局。以加快新材料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深加工为主攻方向,大力发展锂铍等稀有金属功能材料、高端金属结构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及前沿新材料,通过产学研用相结合,大力推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带动作用强的新材料产业规模化发展。

吸引大企业、大集团开展已探明新材料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产品精细加工程度、延长矿产开发利用产业链、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升企业开发利用效益。鼓励现有矿山提高资源利用程度,降低矿业加工初级产品的比例,建设精深加工企业。

(四)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目标

新建矿山和现有生产矿山的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和复垦, “三废”达标排放率达到95%,废水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到2025年,基本实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的法制化和制度化,预计恢复治理总面积1.5平方千米。修复项目为新疆和田县朗如乡与拉依喀一带砂金矿。砂金矿采矿权原面积6.032平方千米,破坏面积2平方千米,第三轮规划期间已完成修复0.5平方千米。

(五)绿色矿山发展目标

2025年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为:到 2025 年,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要求,大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60%,中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40%,小型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要求严格规范管理。

三、2035年目标

展望到2035年和田县绿色矿山建设的目标为: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绿色矿山建设全过程,形成完善的绿色矿山建设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新建矿山100%按绿色矿山标准和要求建——大中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达 100%。

第三章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第一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重点、限制和禁止勘查开采矿种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矿产资源需求,划分出和田县的鼓励勘查开采矿种、限制勘查开采矿种和禁止勘查开采矿种(见专栏3-1)。

专栏3-1                    和田县勘查开采矿种设置情况表

1、重点勘查开采矿种

石油、天然气、铁、铅、锌、锂、煤炭、铜、金等矿种。

2、禁止勘查矿种

禁止勘查的矿种为灰分大于40%或含硫大于3%的煤以及砂铁等。

3、限制开采矿种

砖瓦用粘土等矿产,严格控制钨、稀土等特定保护性开采矿产。

4、禁止开采矿种

禁止开采砷和放射性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项目,砂铁、汞、可耕地砖瓦用粘土等矿产。

第二节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区域布局

和田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区域布局主要依托县内优势矿种铅锌、煤资源,落实上级规划,设置国家级、省级重点开采区3处,地区级重点开采区1处,如专栏3-2所示:

专栏3-2                      和田县重点开采区一览表

国家级、省级

①和田布雅煤炭重点开采区

面积80.24平方千米,重点开采矿种:煤,资源量3.05亿吨。开采区内已设采矿权4个,规划期拟设拟设采矿权4个。

②和田大红柳滩锂矿重点开采区

面积1238.6平方千米,重点开采矿种:锂,资源量8.6万吨。开采区内已设采矿权7个,规划期拟设拟设采矿权10个。

③和田火烧云铅锌矿重点开采区

面积1815.80平方千米,重点开采矿种:铅、锌,资源量铅:280.10万吨;锌:1423.9万吨。规划期拟设拟设采矿权15个。

地区级

①洛普-阿其克(背斜)灰岩、石膏、粘土重点开采区

面积458.0平方千米,重点开采矿种:灰岩、石膏、粘土,资源量1145.0万吨。开采区内暂无采矿权,规划期拟设拟设采矿权5个。

二、矿产资源产业结构调整和矿业转型升级的方向和措施

(一)矿山结构调整

1.不同矿种矿山开采最低规模的确定

对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应适度提高,以便提高开采准入门槛,形成规模开采,避免多家采矿引起纠纷和破坏矿产资源;对开采矿山,分阶段制定最低开采规模指标,使其指标逐步提高到规划目标期与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指标相同,逐步到位,为矿山整改、联合、关闭提供现实依据。和田县境内的矿山均为小型矿山,规划到2025年大中型矿山的占比达到2%。

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占用的矿产资源储量相适应,必须保证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严禁大矿小开、优质贱用和破坏浪费矿产资源。新建矿山开采规模不得低于本规划确定的矿山开采最低规模

2.矿业采选冶结构调整方向

加强矿山企业规模化建设,实现规模经营。逐步提高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通过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逐步实现从高消耗、低效益、粗放型向低消耗、高效益、集约化方向转变。

加快玉石矿、石膏矿等矿产的勘探与开发,依靠优质资源,将和田玉、优质石膏等非金属矿产业做大做强,并在精深加工上下功夫,拉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带动其它相关企业的发展。

和田县拥有丰富的石灰石资源,各种用途石灰石齐备,要拓宽其应用领域,克服优质贱用,在保护环境的基础上提倡优质优用,提高经济效益。

(二)节约与综合利用

1、按照“再勘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促进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努力提高采矿回采率,选冶回收率,大力推进矿山尾矿、“三废”综合利用,发展低品位、难选冶矿产技术攻关和废旧金属材料回收再利用,节能减排,矿业用水循环利用,实现由“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向或直接过程,转变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逐步形成“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方式,促使矿业经济走上绿色发展之路。

2、采用先进的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使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达到行业规定指标。到2025年,使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与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在2020年基础上各提高2-3%。

(三)转型升级方案

近年来,和田县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无论从品种、产量、质量以及技术水平等方面均有很大的进步。但是非金属矿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深加工技术及设备落后,矿产品深加工产品比重低,产品结构有待调整,建立矿产资源深加工基地,引进大企业或新工艺,靠科技创新,提高优势、提高特色矿产的采、选、冶、加工工艺水平,发展环保型产品和高科技产品,降低初级产品供应量,带动全县经济快速发展。

第三节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一、规划分区管理

(一)能源资源基地

落实上级规划的环塔里木能源资源勘查开发区在和田地区的勘查开发布局。重点加强坳陷、断隆带、凹陷等地带的新区新层系石油、天然气勘查,以支撑和田地区大型油气田基地建设。开展和田地区的页岩气、油砂、油页岩等非常规能源勘查。

(二)国家规划矿区

本轮规划落实上级规划,设置国家级规划矿区2处(专栏3-3)。

专栏3-3                     和田县国家规划矿区表

金属矿产

① 和田大红柳滩锂矿

面积1884.5平方千米,勘查开发矿种:锂、铍。矿区内已设探矿权26个,规划期拟设探矿权14个。

② 和田火烧云铅锌矿

面积1295.5平方千米,勘查开发矿种:铅、锌。规划期设探矿权10个。

(三)重点勘查区

紧紧围绕和田县经济发展,与和田县社会发展总体布局、资源环境条件协调,落实上级规划部署,设置重点勘查区4个,其中国家级2个,自治区级1个,地区级1个(专栏3-4)。

专栏3-4                     和田县重点勘查区规划表

国家级

①西昆仑509道班锂铍矿重点勘查区

面积190.8平方千米,重点勘查矿种:锂、铍。勘查区内已设探矿权6个,规划期拟设探矿权20个。

②和田地区三个泉锂矿重点勘查区

面积79.9平方千米,重点勘查矿种:锂。勘查区内已设探矿权6个,规划期拟设探矿权20个。

新疆自治区级

昆仑山北缘煤炭重点勘查区

落实细化省级规划“昆仑山北缘煤炭重点勘查区”,面积3426平方千米,重点勘查矿种:煤。勘查区内已设探矿权6个,规划期拟设探矿权20个。

地区级

西昆仑岔路口-甜水海重点勘查区

面积2307.4平方千米,重点勘查矿种:铅。勘查区内已设探矿权14个,规划期拟设探矿权12个。

(四)重点开采区

落实上级规划部署,设置了国家级、省级3个重点开采区(专栏3-5)。

专栏3-5                      和田县重点开采区规划表

国家级

①和田大红柳滩锂矿重点开采区

面积1238.6平方千米,重点开采矿种:锂,资源量8.6万吨。开采区内已设采矿权7个,规划期拟设采矿权10个。

②和田火烧云铅锌矿重点开采区

面积1815.80平方千米,重点开采矿种:铅、锌,资源量铅:280.10万吨;锌:1423.9万吨。规划期拟设采矿权15个。

省级

和田布雅煤炭重点开采区

面积80.24平方千米,重点开采矿种:煤,资源量3.05亿吨。开采区内已设采矿权4个,规划期拟设拟设采矿权4个。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

(一)基础地质调查规划

2025年末,基础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程度进一步深入,对和田县境内的重点成矿带部署1:5万地质调查、遥感地质解译,面积为6394平方公里(专栏2-1)。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

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各类勘查资金在和田县的投入,以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和田县优势资源转换战略急需矿产资源勘查为核心,以矿产资源富集区为重点,以实施新一轮“358”计划和整装勘查区为契机,充分发挥政府调控对地质勘查工作的导向作用,降低商业性勘查工作的风险,引导社会资本向勘查业投入,培养和发展矿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使和田县成为新疆有吸引力的商业性地质勘查市场化的地区。

(三)矿产资源勘查规划

紧紧围绕落实上级规划,助力和田县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资源环境条件协调,根据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部署,在成矿条件有利、找矿前景良好的地区划定重点,大中型矿山深部及外围等具有资源潜力的区域划定重点勘查区,本次规划共设置4个重点勘查区(专栏3-5)。

(四)勘查区规划

1.探矿权设置区划

本轮和田县的勘查区块设置是根据和田地区第四轮矿业权设置区划的最新调整方案的成果在和田县境内的反映。本轮全和田地区的探矿权区划在和田县境内设置了第一类、第二类矿产勘查区块77个。勘查区块设置的类型为空白区新设。金属矿产勘查矿种为铅锌矿、锂铍矿、金矿、铜矿、铁矿、铌钽矿、锑矿。非金属矿产类型1个,为重晶石矿。

2.勘查监督管理措施

在和田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创造良好政策性导向环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和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任务,严格落实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把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和田地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中的公益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目标等主要预期性指标和任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到责任到位,监管到位。

三、开采规划分区

(一)重点开采区

在重点开采区内向资源利用率高、技术先进的大型矿山企业倾斜矿产资源配置,引导和支持各类生产要素集聚,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整合,推动矿产资源的规模化开发和集约利用,稳定矿产资源产业链、供应链,打造新型现代化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示范区。

本轮规划落实上级规划,设置重点开采区4个,其中国家级省级3个,地区级1个(专栏3-6)。

(二)集中开采区

本次规划对和田县境内的砂石土类矿产规划了4个集中开采区(专栏3-6)。

专栏3-6              和田县砂石土类集中开采区规划表

序号

名  称

面积(km2)

已设开采区块(个)

规划开采区块(个)

1

和田县奴遂7号砂石土类集中开采区

3.0653

1

2

2

和田县奴遂8号砂石土类集中开采区

6.8465

4

3

3

和田县朗如乡砂石土类集中开采区

58.3551

55

35

4

和布公路101公里砂石土类集中开采区

0.2352

0

1

5

合计

60

41

(三)开采区块规划

1.采矿权设置区划

第三轮规划期间,全县采矿权共计110个,开采矿种有能源矿产、贵金属、稀有金属、建筑用砂、玉石、砂金等(专栏1-2)。

本轮开采规划区块的设置落实上级规划,设置开采规划区块9个,设置类型为空白区新设。其中建筑用花岗岩矿2个,玉石矿7个。

第四轮规划期间,和田县的一、二、三类矿产采矿权总数控制在100个以内。一、二类采矿权数量控制在40个以内,三类矿产采矿权总数控制在60个以内,砂石土类控制在40个以内。对数量众多的建筑用砂矿,要进行集约管理,做大做强,抓大放小。对到期建筑用砂采矿权不再延续,逐渐关停规模小、分散的建筑用砂矿矿山。采用“招拍挂”形式向社会投放集中开采区中的建筑用砂腰矿权,提高矿山开采规模,缩减建筑用砂矿山总体数量,形成上规模的矿山群体。

2.开发监督管理措施

严格控制县级发证采矿权总数,原则上只减不增。加强矿产资源储量三级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完善,建立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将成果应用于矿权管理中,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

第四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一、能源矿产开发利用规划

改变煤炭单一用途,探索煤炭多功能利用的可能性。加快推进地区煤电项目可行性建设论证,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合作开发煤炭。主要开发布雅煤矿矿区,力争年度开发能力能力达到设计生产开采规模285万吨/年。

二、黑色金属矿产开发规划

县域内黑色金属矿产为铁矿,已建成矿山,2020年县内有铁矿企业1家,公司名下有新疆和田县阿克沙依铁矿、新疆和田县阿克沙依Ⅳ区铁矿、新疆和田县阿克沙依Ⅲ区铁矿3个铁矿采矿权,3个铁矿设计年开采矿石量合计为49万吨/年,目前矿山处于停产状态,规划2025年末继续保持年开采矿石量49万吨的规模。

三、有色金属矿产开发规划

目前开发的有色金属矿山有7个,开发矿种为铅锌,设计年开采能力为120万吨/年,目前矿山均处于停产状态。规划2025年末继续保持年处理矿石量120万吨的规模。

四、贵金属矿产开发规划

目前县内暂无岩金矿矿山,在规划期内如有新建矿山,在开采时注意共伴生贵重金属综合回收利用。砂金矿在和田地区属限制开采矿种,根据自治区矿策管理规定进行开发,开发时兼顾共伴生有益矿产品的综合回收利用。

五、稀有金属矿产开发规划

县域内大红柳滩一带已发现众多稀有金属矿点,主要矿种为锂铍矿,处于勘查找矿阶段,远景资源量约1000万吨,规划到2025年末,形成探转采,开采规模矿石量200万吨/年。现有锂矿采矿权一个,为新疆和田县阿克塔斯锂矿,矿山处于筹建中,设计开采规模矿石量30万吨/年。

六、非金属矿产开发规划

规划开发矿种主要有和田玉、石灰岩、石膏矿、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等。其中石灰岩开发较现有规模显著增大。非金属开发利用产品包括和田玉制品、水泥及其它矿物岩石原料。

第四章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第一节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和田县位于南北疆交通要道,区内有国道315、墨和高速G3012、喀和铁路、和若铁路通过,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重要契机,决定了今后较长时期对建设用非金属矿产品的需求处于增长阶段。

开采总量调控:

预计规划期内和田县对矿产资源产品需求会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尤其是城市基础建设、周边公路等大工程的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对建筑用石材、建筑用砂和水泥配料用矿产品的需求将大幅增加,砂石粘土矿产开采规划指标见专栏4-1。

专栏4-1                十四五期间矿产开采总量调控指标表

序号

矿种

单位

2025年规划值

1

万吨

285

2

万吨

30

3

铅锌

矿石 万吨

120

4

锂铍

矿石 万吨

200

5

石灰石

矿石 万吨

50

6

建筑用砂

万立方米

400

7

砖瓦用粘土

万吨

20

第二节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一、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一)主要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占用的矿产资源储量相适应,必须保证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严禁大矿小开、优质贱用和破坏浪费矿产资源。新建矿山开采规模不得低于本规划确定的矿山开采最低规模(专栏4-2)。

专栏4-2              和田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序号

名称

单位/年

大型

中型

小型

最低服

务年限

备注

1

煤(地下开采/露天开采)

原煤万吨

120/400

45/100

30/—

/

禁止新建120万吨/年以下煤矿(喀什、克州、和田、阿勒泰及个别边远缺煤县市除外)

2

铁(地下/露天开采)

矿石万吨

100/200

30/60

10/30

10年

3

矿石万吨

100

30

-

10年

4

铅锌

矿石万吨

100

30

10

15年

5

金(岩金)(地下/露天开采)

矿石万吨

15/15

6/9

3/-

10年

不再新建日处理岩金矿石100/300吨以下的地下露天采选项目

6

锂、铍

矿石万吨

100

30

6

10年

7

钾盐(固态)

矿石万吨

30

5

3

10年

8

钾盐(液态)

万吨

100

50

10

10年

9

石灰岩(水泥用/其他)

矿石万吨

100/100

50/50

30/20

10年

10

建筑用砂

万立方米

30

13

6

/

11

砖瓦用粘土

矿石万吨

30

13

6

/

(二)调整优化矿山结构

加强矿山企业规模化建设,实现规模经营。逐步提高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通过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逐步实现从高消耗、低效益、粗放型向低消耗、高效益、集约化方向转变。

以铅锌锂铍矿产的开采为龙头,建设一批生产矿山集群,带动全县矿业经济快速发展壮大。加快玉石矿、石膏矿等矿产的勘探与开发,依靠优质资源,将和田玉、优质石膏等非金属矿产业做大做强,并在精深加工上下功夫,拉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带动其它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一)按照“再勘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促进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努力提高采矿回采率,选冶回收率,大力推进矿山尾矿、“三废”综合利用,发展低品位、难选冶矿产技术攻关和废旧金属材料回收再利用,节能减排,矿业用水循环利用,实现由“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向或直接过程,转变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逐步形成“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方式,促使矿业经济走上绿色发展之路。

(二)采用先进的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使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达到行业规定指标。到2025年,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与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2-3%。

第三节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在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划的前提下,新申请的探矿权必须符合《规划》设置方案。进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的企业或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业绩、资质,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及管理和科技人才队伍。探矿权、采矿权人拥有矿业权的个数、矿种要与其注册资金和资信能力相匹配。

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置一个探矿权,一个探矿权可以包括多个成矿地质条件相似、连续的勘查规划区块。在经过勘查已形成矿产地的区域申请探矿权的,勘查工作程度不得低于前一次地质勘查工作阶段的划分级别。

一、全面施行绿色勘查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责任。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负总责,并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具体治理责任。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列入各级政府的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列为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督促矿山企业认真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承诺书,并监督矿山企业按方案要求进行开采,做好矿山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工作。财政、环保、水利、林业、安监、公安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的业务指导和帮助。

二、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准入

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必须符合行业准入规模等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合理布局,合理开发,优质优用。最大程度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水平和经济效益,保护生态环境。在综合利用的同时,矿产资源开采必须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将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列入建筑用砂矿山企业的主要环节。同时市县依法审批的采矿权应当通过招投标的形式,依法配置给有一定开采经验、有经济技术优势、对产业发展具有龙头作用的企业。

对于新建矿山,年生产规模必须达到规划设置的最小开采规模。

新建矿山必须依法领取相关证照,经立项审批、初步设计、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程序。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及生态修复方案,并依照方案边开采边治理恢复,必须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初步设计进行开采。

三、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保持矿山开采“三率”高水平,降低资源损耗。加大高山区、浅覆盖区、地质条件复杂区找矿和深部地质勘查,鼓励进行残矿资源回采,加强难选冶、共伴生和尾矿综合利用推动危废冶炼渣等配套处置项目建设,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宣传推广力度,引导矿山企业采用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先进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和普及率。发展生物化工技术,生产高性能合成材料及复合材料替代紧缺资源金属材料。提升矿山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生产水平,构建开发有序、总量可控、布局合理、集约高效、安全绿色的现代矿产工业体系。优化煤炭生产开发布局,在产能达产情况下,围绕“疆电外送“、“疆煤外运“、现代煤化工等重大工程,延伸煤炭产业链,尝试现代煤化工下游产业配套一体化开发经营,就地就近加工转化,提高煤炭作为原料深加工的比重。

四、全面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是转变矿业发展方式、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促进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其主要内容是以生态文明建设战略为统领,实现资源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强化规划政策引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限期达到要求,创建一批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加快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

五、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与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实行严格的矿山地质环境准入制度。全面实行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及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社会公示制度。严格落实相关技术要求。按规定分期进行治理,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及时对矿山企业分期治理进行验收。

(一)严格矿山地质环境准入要求

按照“三必须”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把产业政策、技术标准、项目立项等准入关,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建立联合惩治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工作机制,引导矿山企业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推动安全技术改造,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病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进高危行业“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引导高危矿山企业建设安全生产智能装备、在线监测监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等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鼓励工业企业通过购买信息化服务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强化矿山安全生产管理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红线、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实”字担肩,把安全生产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严格按照开发利用的要求,进行采矿,杜绝非法开采、越层越界开采,及未按开发利用方案和生态修复保护方案要求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所造成的次生地质灾害隐患,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生产安全及辐射安全监管,圆满完成安全生产指标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第五章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

第一节绿色矿山建设

一、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一)近期规划目标(2021~2025年)

根据和田地区已开展的绿色勘查工作推广和安排,确定和田县规划期及规划展望期绿色勘查工作的主要目标为:

2025年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为:力争到 2025 年,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要求,大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60%,中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40%,小型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要求严格规范管理。

(二)中远期展望目标(2026~2035年)

展望到2035年和田县绿色矿山建设的目标为: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绿色矿山建设全过程,形成完善的绿色矿山建设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新建矿山绿色矿山100%按绿色矿山标准和要求建设,大中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达 100%。

二、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安排

(一)统筹规划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1、认真落实矿产资源规划的目标任务和部署要求

加大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力度,将各级规划提出的绿色矿山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予以落实,结合规划确定的矿山结构布局优化调整、资源高效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等要求,切实统筹好新建和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2、指导矿山企业制定绿色矿山建设的发展规划。

指导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条件,结合自身发展目标和进程,因地制宜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发展规划,从提高资源利用水平、节能减排、保护耕地和矿山地质环境、创建和谐社会等角度出发,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安排、进度和措施等,按照规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实现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二)依据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条件严格矿山准入管理

和田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把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的要求贯彻于矿产资源管理的始终,用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各项活动,加强对新建矿山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方案的审查,严禁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确保新建矿山实现合理开发、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和谐。全面落实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制度和准入条件,优化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和矿业结构,逐步构建集约、高效、协调的矿山开发格局。

(三)加强对生产矿山监督管理

用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各项活动,督促矿山企业自觉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断改进开发利用方式,提高开发利用水平,促进节能减排,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实现合理开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安全生产和社会和谐,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四)完善向绿色矿山企业倾斜和支持力度

1、加大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财政专项资金向绿色矿山企业的倾斜和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开展做好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不断提高发展水平。

2、全面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矿山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已有相关优惠政策,通过资源税费改革和税费减免,形成矿山企业资源消耗的自我约束机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等税费减免制度,逐步形成与法律制度相衔接,向绿色矿山企业倾斜的经济政策体系。

3、鼓励矿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攻关,研究制定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淘汰技术目录,通过技术改造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逐步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资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水平,满足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

(五)加强组织协调

1、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方面要高度重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计划进行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部署,完善制度,抓好落实;其次要认真做好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强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总结、宣传和推广,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2、矿山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矿山企业是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要积极加入并自觉遵守《绿色矿业公约》,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的有关条件和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不断加强规范管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大投入,改进生产工艺、优化生产布局,加强环境保护,促进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与矿区和谐的协调发展。

三、绿色矿业发展支持政策

加强政府引导,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成功经验,统筹规划县级绿色矿山建设进度,定期监督检查。

绿色矿山开发复垦矿区内土地所产生的经济收益归采矿权人所有,可提前分期返还绿色矿山企业上交的矿山环境治理备用金。

绿色矿山企业优先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划拨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或绿色矿山建设补助资金等。

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按照“再勘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促进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努力提高采矿回采率,选冶回收率,大力推进矿山尾矿、“三废”综合利用,发展低品位、难选冶矿产技术攻关和废旧金属材料回收再利用,节能减排,矿业用水循环利用,实现由“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向或直接过程,转变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逐步形成“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方式,促使矿业经济走上绿色发展之路。

指导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条件,结合自身发展目标和进程,因地制宜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发展规划,从提高资源利用水平、节能减排、保护耕地和矿山地质环境、创建和谐社区等角度出发,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安排、进度和措施等,按照规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实现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政府部门要充分借鉴国内外创建绿色矿山的成功经验,通过开展必要的试点工作,按照矿山企业自愿、协会推荐组织、试点矿山制定规划和开展建设,通过评估考核、达标公布的步骤进行,探索绿色矿山建设的有效途径。同时要积极搭建绿色矿山建设交流与合作平台,为试点矿山提供经验交流和技术咨询等服务,切实承担起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业务支撑工作。

五、绿色矿业管制措施

和田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把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的要求贯彻于矿产资源管理的始终,用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各项活动,加强对新建矿山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方案的审查,禁止在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主要风景名胜区及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和军事区内开矿;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的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严禁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确保新建矿山实现合理开发、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和谐。全面落实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制度和准入条件,优化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和矿业结构,逐步构建集约、高效、协调的矿山开发格局。

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废”排放。监督、引导、鼓励矿山企业加大对矿山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研究与开发、技术改造的投入、对水土污染和破坏严重的采矿方法及选矿工艺,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改进管理措施。重点加强和规范砂石粘土、有色金属矿开采的监督管理。严格对矿山闭坑报告的审查和矿山生态修复、消除安全隐患等方案完成情况的验收,提高环境恢复水平。

第二节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一、新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严格控制矿山准入条件,新建(改、扩建)矿山必须提交《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采矿权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时需依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同时与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责任书,明确矿山企业保护与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主体责任,新建矿山所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实现全面治理和复垦。

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生产矿山企业必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所有矿山都要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按照上述方案的规定履行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义务。依法查处地质灾害多发、三废排放超标、侵占破坏大量土地资源等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矿山企业。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预报网络,定期对矿山地质环境状况进行监测和记录。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要求,生产矿山对所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应加大力度逐步治理,争取实现同步恢复。

三、闭坑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规定的小型矿山闭坑抵押金制度;大中型矿山和地质环境问题较严重的矿山的闭坑,必须提交矿山闭坑报告,由市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取得成效后方可正式批准闭坑。

四、积极探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多元化投入机制

在广泛开展闭坑矿山环境调查,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拓宽资金渠道,以重点保护区、重点风景名胜区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经济开发区周边、重要交通干线两侧直线可视范围内的关停矿山为重点,全面开展复垦还绿和自然景观修复工程。到2025年,新建和生产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

五、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动态监测体系

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以管理信息系统涵盖全区地质矿产调查评价的最新成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以及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反映矿政管理现状与目标的一致程度,促进规划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逐步建立具有信息管理、分析查询、监督评价和辅助决策功能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六章重点项目

第一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项目

一、基础地质调查工程

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大幅度提高。在重要经济区、重点成矿区带进一步加大开展1∶5万区域地质及矿产调查力度,完成面积6394平方千米。

二、矿产勘查工程

2025年,对区域矿产资源潜力做出初步评价,新发现一批找矿远景区和一批战略性矿种的新发现矿产地和可供开发的矿产地,实现矿产资源找矿的重大突破;对和田县重要成矿远景区矿产资源潜力做出评价;对当前已发现的矿产地进一步加大投入,查明资源量,尽早开发(专栏2-2)。

落实上级规划重点勘查工程1项(专栏6-1)。

专栏6-1                  矿产资源勘查重点工程

和田大红柳滩锂铍矿、火烧云铜镍铅锌矿勘查

在喀喇昆仑地区和田大红柳滩、岔路口、火烧云等矿集区,加大伟晶岩型锂铍矿、沉积-热液叠加型铅锌矿床等矿产的勘查力度,加大深部外围地区资金投入,力争取得重大找矿突破。

第二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项目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程

保持和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开采国内、区内紧缺及市场需求量较大、市场经济效益好的矿产;限制开采供过于求和严重破坏环境的矿产关停;对环境保护区内的优势矿产出口实行限产保值。

重点增加煤、铅锌、锂铍的产量,让和田玉产量稳中有增,对砂石料、粘土等矿产的开发进行重新规划,减少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总量,逐渐形成上规模、减数量的集约经营,巩固和提高优势矿产在疆内、区内的市场地位,使矿业开发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专栏6-2                  主要矿种开采量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矿种

单位

规划指标

1

万吨

285

2

铁矿

矿石 万吨

49

3

铅锌

矿石 万吨

120

4

锂铍

矿石 万吨

200

5

玉石

矿石 吨

100

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程

通过实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程,盘活原来未加以利用的呆滞资源,提高低品位、共伴生、难选冶和尾砂等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使有限的资源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

第三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矿区生态修复项目保护目

第四轮规划期间,规划2021~2025年间和田县计划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面积0.49平方千米,和田县生产矿山中边采边恢复治理的面积0.24平方千米。

第七章规划实施与管理

提高规划实施重要性的认识。规划实施是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增强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是严格矿业权管理、发展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前提条件,是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重要依据。

落实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严格执行规划,维护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正常秩序。规划中的公益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准入、找矿目标、矿业开发调控目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矿山恢复治理等主要预期性指标和任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领导责任制,责任到位,监管到位,作为各级领导业绩考核的目标体系。

第一节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管理的领导责任制度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明确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

高度重视本地区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积极配合国家和自治区开展重大工程和重大地质找矿项目,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将规划中明确的公益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准入、矿山数量、矿产资源利用水平、矿山土地复垦等主要约束性指标和任务纳入到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领导责任制,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和协调管理,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确保完成各项规划目标任务。

第二节健全完善规划审查制度

严格规划审查和许可制度。按照规划要求,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矿业权的审批、出让、变更和延续等必须符合规划。对于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予批准立项和登记发证。在新发现的矿产地申请开展勘查开发活动的,必须纳入规划,严格论证,统筹安排。

第三节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完善规划评估制度。规划实施中,需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总结规划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提出规划进一步实施的改进意见,提供需要对规划修改、调整的依据,提高规划实施效果。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完善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制度。规划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告,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和广度,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国情、区情教育,提高社会对矿产资源规划的认识,提高依法勘查、依法采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五节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以管理信息系统涵盖全区地质矿产调查评价的最新成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以及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反映矿政管理现状与目标的一致程度,促进规划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逐步建立具有信息管理、分析查询、监督评价和辅助决策功能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六节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大事,安全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是生产的保证,也是员工效益的最大体现。

首先要明确县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县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矿产资源规划中,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矿山及金属冶炼等企业所在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安全科技创新,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指导管控安全风险,督促整治重大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扎实推进资源整合,依靠技术进步,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规模和安全生产水平。要依法严厉打击无证、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坚决关闭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全面清查和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所有矿山企业要做到开采正规、系统完善、技术先进、工艺达标、作业规范、管理严格。要严格落实爆破作业和火工品管理制度,严防爆破和冒顶片帮事故;加大对采空区隐患治理,摸清采空区、废弃井积水以及地表移动带、陷落带范围内重大水体、导水构造的状况,制订和落实防洪、防透水、防火灾、排水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坚决防止事故发生,防止次生地质灾害发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其次健全矿山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按照政事分开原则,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管理职能,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时效。建设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依托公安消防、大型企业、工业园区等应急救援力量,加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实行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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