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和田县扶贫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续建)

日期:2021-07-14 18:21  来源:和田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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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和田县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度)

项目名称:2019年和田县扶贫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续建)

实施单位(公章):和田县农业农村局

主管部门(公章):和田县10个乡镇

项目负责人(签章):张健稳

填报时间:2020年12月31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019年和田县扶贫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续建)

2.项目的基本性质

本项目为续建项目

3.项目主管单位

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4.项目实施单位

布扎克乡、吾宗肖乡、阿瓦提乡、罕艾日克镇、巴格其镇、拉依喀乡、色格孜库勒乡、英阿瓦提乡、英艾日克乡

5.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扶贫车间及附属用房等配套设施135631.43㎡,涉及10个乡镇;项目建成并运行,带动2300名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增收。拉动全县经济增长。充分发挥工业园区的政策和聚集效应、辐射带动效应,进一步加快高新产业的发展。这不仅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增加税收、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而且能够调整优化所有制结构,形成有效竞争的格局,通过项目的实施可带来2300万元收益。

6.项目实施范围

本项目涉及乡镇数量10个,布扎克乡、吾宗肖乡、阿瓦提乡、罕艾日克镇、巴格其镇、拉依喀乡、色格孜库勒乡、英阿瓦提乡、英艾日克乡。

7.项目实施目的

支持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或创业孵化基地,培育小微企业为主体的示范产业集群和民生工业基地,形成产业链配套、产业集约化发展的示范性功能区。培植壮大骨干企业、优势产品和特色产业,重点扶持产业集群中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物流仓储及物联网等环节建设,整合、拉长产业链。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全面分析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等情况,规范项目申报、公示、审批、实施、监管、验收及资金支付等程序,对项目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的资金分配、管理等制度进行自查,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评价依据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新财扶2017〕3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新扶贫领字〔2017〕39号)、《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新财预〔2019〕170号)等相关文件组织实施本项目绩效自评相关工作。

(三)评价流程

1.前期准备

本次评价通过文件研读、实地调研、数据分析等方式,全面了解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项目管理过程规范,并完成了预期绩效目标。

1)整理项目全过程资料建档:立项依据、资金及项目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运行监控表、招投标资料、合同、验收报告(或决算)、满意度调查问卷。

2)由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财务等人员组成自评工作组。

3)自评工作组采取“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进行评价,评价指标体系以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指标为依据。

2.组织过程

1)项目全过程资料档案复核

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评价,核查核实评价基础资料,主要是:相关政策文件、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支出情况、项目完成情况。对缺少的资料要求主管及实施单位补充,对由于资金下发不及时和跨年度等原因导致未完成项目,提供相关说明和批复文件。

2)检查内容和过程

⠼/span>专项资金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支付审批是否合规、是否存在用途改变、范围超支和虚列项目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符合项目管理办法,审核流程和管理制度是否合规;项目完成情况的真实性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记录工作底稿并经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确认。需要调查问卷的,发放调查问卷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

3)撰写报告情况

评价小组根据所搜集的印证材料,按照绩效评价原理和指标体系进行分析、评价和汇总,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在规定时间上报财政局。

3.分析评价

对采集的数据资料进行复核汇总、分类整理和综合分析,按照设立的评价指标、标准、权重、方法实施评价,通过对项目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的各项三级指标分析,结合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客观分析项目的产出和效果,形成评价结论,填写自评表、撰写自评报告。

三、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财政扶贫资金下达预算情况

本项目投资额47,475.13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和地财扶〔2019〕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19〕18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统筹整合部分)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76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和地财扶〔2020〕4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统筹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8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19〕203号)、《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统筹整合部分)资金的通知》(和地财建〔2018〕14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20〕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20〕6号)、《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9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社〔2019〕11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涉农资金整合部分)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7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部分)的通知》(和地财教〔2019〕10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统筹整合部分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83号)、《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畜禽粪污资源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和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统筹整合部分)(拨款)的通知》(和地财建〔2020〕96号)文件,2020年下达财政扶贫资金961.37万元。

(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和地财扶〔2019〕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19〕18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统筹整合部分)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76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和地财扶〔2020〕4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统筹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8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19〕203号)、《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统筹整合部分)资金的通知》(和地财建〔2018〕14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20〕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20〕6号)、《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9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社〔2019〕11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涉农资金整合部分)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7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部分)的通知》(和地财教〔2019〕10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统筹整合部分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83号)、《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畜禽粪污资源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和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统筹整合部分)(拨款)的通知》(和地财建〔2020〕96号)关于下达2019年和田县扶贫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续建)项目资金的文件,本项目设定的年度预期目标:

项目总投资计划需要5,135.40万元。

1.乌夏巴什镇9村建设牲畜棚圈10栋10000平方米。

2.购叶城羊13000只,胡羊8000只。

3.采购机械设备43台。

4.土鸡和黑鸡281448只养殖补助18元/只,鸭子26705只,养殖补助18元/只;鹅86490只,养殖补助25元/只,建设移动鹅舍150个;建设围栏7500米。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49334人收益。

四、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分析

1项目总投资及资金到位情况

本项目投资额47,475.13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和地财扶〔2019〕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19〕18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统筹整合部分)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76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和地财扶〔2020〕4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统筹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8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19〕203号)、《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统筹整合部分)资金的通知》(和地财建〔2018〕14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20〕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20〕6号)、《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9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社〔2019〕11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涉农资金整合部分)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7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部分)的通知》(和地财教〔2019〕10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统筹整合部分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83号)、《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畜禽粪污资源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和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统筹整合部分)(拨款)的通知》(和地财建〔2020〕96号)文件,安排财政资金961.37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资金到位961.3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和地财扶〔2019〕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19〕18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统筹整合部分)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76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和地财扶〔2020〕4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统筹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8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19〕203号)、《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统筹整合部分)资金的通知》(和地财建〔2018〕14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20〕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20〕6号)、《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9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社〔2019〕11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涉农资金整合部分)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7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部分)的通知》(和地财教〔2019〕10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统筹整合部分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83号)、《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畜禽粪污资源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和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统筹整合部分)(拨款)的通知》(和地财建〔2020〕96号)关于下达2019年和田县扶贫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续建)资金的文件,到位资金961.37万元,本项目实际支付资金33,678.06万元,其中2019年支付资金32,716.69万元,2020年支付资金961.37万元,预算执行率71%。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建设扶贫车间及配套设施。尚结余资金13,797.07万元,已上缴财政整合使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和田县财政局制定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布扎克乡、吾宗肖乡、阿瓦提乡、罕艾日克镇、巴格其镇、拉依喀乡、色格孜库勒乡、英阿瓦提乡、英艾日克乡严格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资金支付由本单位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和田县财政局等部门审批审核;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支付手续符合制度要求;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本项目属于基建类项目,布扎克乡、吾宗肖乡、阿瓦提乡、罕艾日克镇、巴格其镇、拉依喀乡、色格孜库勒乡、英阿瓦提乡、英艾日克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投标工作,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相关合同;按照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组织管理项目实施、验收,按照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和工期要求监督管理推动项目实施。

(1)项目立项情况

2019年1月31日县财政局及扶贫办下发实施方案批复,由布扎克乡、吾宗肖乡、阿瓦提乡、罕艾日克镇、巴格其镇、拉依喀乡、色格孜库勒乡、英阿瓦提乡、英艾日克乡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均按照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内容执行。本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2)项目启动情况

2019年1月31日财政局及扶贫办下发的《项目启动通知书》。

3)项目验收情况

根据贫困户产业发展需求,因户制宜、因户施策建立受益贫困户台账,县级成立验收评价小组,由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扶贫办、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于2020年6月对项目进行终验。以确定的实施方案内容实地核查,对建设内容逐一验收、核算,终验结果为“合格”。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单位布扎克乡、吾宗肖乡、阿瓦提乡、罕艾日克镇、巴格其镇、拉依喀乡、色格孜库勒乡、英阿瓦提乡、英艾日克乡为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程序、规范运行,成立监督组织机构。以各乡镇法定代表人为组长,项目办主任为副组长,相关责任办公室为成员的项目建设督导检查小组。督导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快项目推进速度。将相关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办公室、每一个责任人,从而达到脱贫攻坚,全员参与,任何人不能置身事外,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对项目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并归档。建立《日常检查监督检查机制》,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在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应加强项目财务收支管理,节约财务支出,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工程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的工程量计量、结算进行全过程监控,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调整相应的工程费用,保证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确保财政资金支出有据、有效,项目完成高质量。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共设置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10个,其中已完成三级指标9个,指标完成率90%,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共计1个,完成1个,达到预期目标数量指标完成。数量指标的完成确保了项目按照预期目标完成。

新建扶贫车间及附属用房,预期指标值135631.43㎡,实际完成值135631.43㎡,指标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质量指标共计1个,完成1个,达到预期目标质量指标完成。质量指标的完成确保了项目按照预期目标完成。

项目验收合格率,预期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指标完成率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时效指标共计3个,完成3个,达到预期目标时效指标完成。时效指标的完成确保了项目按照预期目标完成。

项目完工及时率,预期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指标完成率100%

项目开工时间预期指标值2019年3月,实际完成值100%,指标完成率100%。

项目完工时间预期指标值2020年10月,实际完成值100%,指标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成本指标共计1个,完成0个,达到预期目标,成本指标完成,原因:实施方案概算不精准;措施:后期严格编制实施方案概算做到概算精准

新建扶贫车间及附属用房成本,预期指标值小于等于3,500元/㎡,实际完成值2,483.05/㎡。原因:实施方案概算不精准;措施:后期严格编制实施方案概算,做到概算精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共计1个,完成1个,达到预期目标,经济效益指标完成。经济效益指标的完成确保了项目按照预期目标完成。

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预期指标值大于等于2,300万元,实际完成值2,300万元,指标完成率100%。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共计1个,完成1个,达到预期目标,社会效益指标完成。社会效益指标的完成确保了项目按照预期目标完成。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预期指标值大于等于2300人,实际完成值2300人,指标完成率100%。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无。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可持续影响指标共计1个,完成1个,达到预期目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可持续影响指标的完成确保了项目按照预期目标完成。

设计使用年限,预期指标值大于等于50年,实际完成值50年,指标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共计1个,完成1个,达到预期目标,满意度指标完成。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预期指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值95%,指标完成率100%。

五、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原因

实施方案概算不精准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后期严格编制实施方案概算,做到概算精准。

六、综合评价结论

和田地区2019年和田县扶贫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续建)已实施完毕,经综合评价得分:97.09分

项目共支付资金33,678.06万元。已完成建设内容如下:

项目为续建项目,已新建扶贫车间及附属用房等配套设施135631.43㎡,带动230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增收,通过项目的实施带来2300万元收益。

七、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结果应用:将自评结果报送和田县财政局及地区财政局,根据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参考。在次年对该项工作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今后我单位会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不断加强绩效管理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全面提升我单位公共服务水平。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从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方面阐述,总结经验,并提出实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2019年和田县扶贫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续建)资金的使用按照政策标准,专款专用,张榜公示,做到政务公开,项目资金工作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下,执行“阳光操作、阳光惠民”,保证各项工作公开透明。

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项目择优上,选择关系到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真正能够起到典型示范劳动作用的重要项目。在严把投资关上,严格执行项目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的核及审批制度,达到了优化方案,节约投资,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我们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的“四制”规范化管理,对项目组织、设计、审查、工程招投标、施工、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环节层层把好关口。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全面实施公示公告制度、资金报账制度、劳务报酬制度、监督检查制度、项目考评制度、项目后期管理制度等,强化了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杜绝了“豆腐渣”工程,确保了项目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建议

无。

九、附表

《绩效目标自评表》

112-1 2019年和田县扶贫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续建)-绩效表112-2 2019年和田县扶贫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续建)-目标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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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和田县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度)

项目名称:2019年和田县扶贫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续建)

实施单位(公章):和田县农业农村局

主管部门(公章):和田县10个乡镇

项目负责人(签章):张健稳

填报时间:2020年12月31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019年和田县扶贫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续建)

2.项目的基本性质

本项目为续建项目

3.项目主管单位

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4.项目实施单位

布扎克乡、吾宗肖乡、阿瓦提乡、罕艾日克镇、巴格其镇、拉依喀乡、色格孜库勒乡、英阿瓦提乡、英艾日克乡

5.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扶贫车间及附属用房等配套设施135631.43㎡,涉及10个乡镇;项目建成并运行,带动2300名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增收。拉动全县经济增长。充分发挥工业园区的政策和聚集效应、辐射带动效应,进一步加快高新产业的发展。这不仅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增加税收、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而且能够调整优化所有制结构,形成有效竞争的格局,通过项目的实施可带来2300万元收益。

6.项目实施范围

本项目涉及乡镇数量10个,布扎克乡、吾宗肖乡、阿瓦提乡、罕艾日克镇、巴格其镇、拉依喀乡、色格孜库勒乡、英阿瓦提乡、英艾日克乡。

7.项目实施目的

支持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或创业孵化基地,培育小微企业为主体的示范产业集群和民生工业基地,形成产业链配套、产业集约化发展的示范性功能区。培植壮大骨干企业、优势产品和特色产业,重点扶持产业集群中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物流仓储及物联网等环节建设,整合、拉长产业链。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全面分析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等情况,规范项目申报、公示、审批、实施、监管、验收及资金支付等程序,对项目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的资金分配、管理等制度进行自查,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评价依据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新财扶2017〕3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新扶贫领字〔2017〕39号)、《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新财预〔2019〕170号)等相关文件组织实施本项目绩效自评相关工作。

(三)评价流程

1.前期准备

本次评价通过文件研读、实地调研、数据分析等方式,全面了解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项目管理过程规范,并完成了预期绩效目标。

1)整理项目全过程资料建档:立项依据、资金及项目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运行监控表、招投标资料、合同、验收报告(或决算)、满意度调查问卷。

2)由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财务等人员组成自评工作组。

3)自评工作组采取“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进行评价,评价指标体系以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指标为依据。

2.组织过程

1)项目全过程资料档案复核

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评价,核查核实评价基础资料,主要是:相关政策文件、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支出情况、项目完成情况。对缺少的资料要求主管及实施单位补充,对由于资金下发不及时和跨年度等原因导致未完成项目,提供相关说明和批复文件。

2)检查内容和过程

⠼/span>专项资金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支付审批是否合规、是否存在用途改变、范围超支和虚列项目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符合项目管理办法,审核流程和管理制度是否合规;项目完成情况的真实性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记录工作底稿并经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确认。需要调查问卷的,发放调查问卷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

3)撰写报告情况

评价小组根据所搜集的印证材料,按照绩效评价原理和指标体系进行分析、评价和汇总,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在规定时间上报财政局。

3.分析评价

对采集的数据资料进行复核汇总、分类整理和综合分析,按照设立的评价指标、标准、权重、方法实施评价,通过对项目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的各项三级指标分析,结合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客观分析项目的产出和效果,形成评价结论,填写自评表、撰写自评报告。

三、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财政扶贫资金下达预算情况

本项目投资额47,475.13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和地财扶〔2019〕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19〕18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统筹整合部分)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76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和地财扶〔2020〕4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统筹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8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19〕203号)、《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统筹整合部分)资金的通知》(和地财建〔2018〕14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20〕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20〕6号)、《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9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社〔2019〕11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涉农资金整合部分)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7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部分)的通知》(和地财教〔2019〕10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统筹整合部分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83号)、《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畜禽粪污资源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和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统筹整合部分)(拨款)的通知》(和地财建〔2020〕96号)文件,2020年下达财政扶贫资金961.37万元。

(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和地财扶〔2019〕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19〕18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统筹整合部分)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76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和地财扶〔2020〕4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统筹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8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19〕203号)、《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统筹整合部分)资金的通知》(和地财建〔2018〕14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20〕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20〕6号)、《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9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社〔2019〕11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涉农资金整合部分)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7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部分)的通知》(和地财教〔2019〕10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统筹整合部分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83号)、《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畜禽粪污资源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和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统筹整合部分)(拨款)的通知》(和地财建〔2020〕96号)关于下达2019年和田县扶贫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续建)项目资金的文件,本项目设定的年度预期目标:

项目总投资计划需要5,135.40万元。

1.乌夏巴什镇9村建设牲畜棚圈10栋10000平方米。

2.购叶城羊13000只,胡羊8000只。

3.采购机械设备43台。

4.土鸡和黑鸡281448只养殖补助18元/只,鸭子26705只,养殖补助18元/只;鹅86490只,养殖补助25元/只,建设移动鹅舍150个;建设围栏7500米。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49334人收益。

四、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分析

1项目总投资及资金到位情况

本项目投资额47,475.13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和地财扶〔2019〕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19〕18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统筹整合部分)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76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和地财扶〔2020〕4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统筹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8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19〕203号)、《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统筹整合部分)资金的通知》(和地财建〔2018〕14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20〕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20〕6号)、《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9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社〔2019〕11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涉农资金整合部分)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7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部分)的通知》(和地财教〔2019〕10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统筹整合部分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83号)、《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畜禽粪污资源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和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统筹整合部分)(拨款)的通知》(和地财建〔2020〕96号)文件,安排财政资金961.37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资金到位961.3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和地财扶〔2019〕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19〕18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统筹整合部分)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76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和地财扶〔2020〕4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统筹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8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19〕203号)、《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统筹整合部分)资金的通知》(和地财建〔2018〕14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20〕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建〔2020〕6号)、《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9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社〔2019〕11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涉农资金整合部分)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7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部分)的通知》(和地财教〔2019〕10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统筹整合部分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19〕83号)、《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畜禽粪污资源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和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统筹整合部分)(拨款)的通知》(和地财建〔2020〕96号)关于下达2019年和田县扶贫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续建)资金的文件,到位资金961.37万元,本项目实际支付资金33,678.06万元,其中2019年支付资金32,716.69万元,2020年支付资金961.37万元,预算执行率71%。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建设扶贫车间及配套设施。尚结余资金13,797.07万元,已上缴财政整合使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和田县财政局制定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布扎克乡、吾宗肖乡、阿瓦提乡、罕艾日克镇、巴格其镇、拉依喀乡、色格孜库勒乡、英阿瓦提乡、英艾日克乡严格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资金支付由本单位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和田县财政局等部门审批审核;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支付手续符合制度要求;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本项目属于基建类项目,布扎克乡、吾宗肖乡、阿瓦提乡、罕艾日克镇、巴格其镇、拉依喀乡、色格孜库勒乡、英阿瓦提乡、英艾日克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投标工作,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相关合同;按照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组织管理项目实施、验收,按照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和工期要求监督管理推动项目实施。

(1)项目立项情况

2019年1月31日县财政局及扶贫办下发实施方案批复,由布扎克乡、吾宗肖乡、阿瓦提乡、罕艾日克镇、巴格其镇、拉依喀乡、色格孜库勒乡、英阿瓦提乡、英艾日克乡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均按照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内容执行。本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2)项目启动情况

2019年1月31日财政局及扶贫办下发的《项目启动通知书》。

3)项目验收情况

根据贫困户产业发展需求,因户制宜、因户施策建立受益贫困户台账,县级成立验收评价小组,由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扶贫办、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于2020年6月对项目进行终验。以确定的实施方案内容实地核查,对建设内容逐一验收、核算,终验结果为“合格”。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单位布扎克乡、吾宗肖乡、阿瓦提乡、罕艾日克镇、巴格其镇、拉依喀乡、色格孜库勒乡、英阿瓦提乡、英艾日克乡为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程序、规范运行,成立监督组织机构。以各乡镇法定代表人为组长,项目办主任为副组长,相关责任办公室为成员的项目建设督导检查小组。督导检查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快项目推进速度。将相关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办公室、每一个责任人,从而达到脱贫攻坚,全员参与,任何人不能置身事外,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对项目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并归档。建立《日常检查监督检查机制》,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在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应加强项目财务收支管理,节约财务支出,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工程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的工程量计量、结算进行全过程监控,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调整相应的工程费用,保证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确保财政资金支出有据、有效,项目完成高质量。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共设置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10个,其中已完成三级指标9个,指标完成率90%,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共计1个,完成1个,达到预期目标数量指标完成。数量指标的完成确保了项目按照预期目标完成。

新建扶贫车间及附属用房,预期指标值135631.43㎡,实际完成值135631.43㎡,指标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质量指标共计1个,完成1个,达到预期目标质量指标完成。质量指标的完成确保了项目按照预期目标完成。

项目验收合格率,预期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指标完成率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时效指标共计3个,完成3个,达到预期目标时效指标完成。时效指标的完成确保了项目按照预期目标完成。

项目完工及时率,预期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指标完成率100%

项目开工时间预期指标值2019年3月,实际完成值100%,指标完成率100%。

项目完工时间预期指标值2020年10月,实际完成值100%,指标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成本指标共计1个,完成0个,达到预期目标,成本指标完成,原因:实施方案概算不精准;措施:后期严格编制实施方案概算做到概算精准

新建扶贫车间及附属用房成本,预期指标值小于等于3,500元/㎡,实际完成值2,483.05/㎡。原因:实施方案概算不精准;措施:后期严格编制实施方案概算,做到概算精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共计1个,完成1个,达到预期目标,经济效益指标完成。经济效益指标的完成确保了项目按照预期目标完成。

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预期指标值大于等于2,300万元,实际完成值2,300万元,指标完成率100%。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共计1个,完成1个,达到预期目标,社会效益指标完成。社会效益指标的完成确保了项目按照预期目标完成。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预期指标值大于等于2300人,实际完成值2300人,指标完成率100%。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无。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可持续影响指标共计1个,完成1个,达到预期目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可持续影响指标的完成确保了项目按照预期目标完成。

设计使用年限,预期指标值大于等于50年,实际完成值50年,指标完成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共计1个,完成1个,达到预期目标,满意度指标完成。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预期指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值95%,指标完成率100%。

五、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原因

实施方案概算不精准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后期严格编制实施方案概算,做到概算精准。

六、综合评价结论

和田地区2019年和田县扶贫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续建)已实施完毕,经综合评价得分:97.09分

项目共支付资金33,678.06万元。已完成建设内容如下:

项目为续建项目,已新建扶贫车间及附属用房等配套设施135631.43㎡,带动230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增收,通过项目的实施带来2300万元收益。

七、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结果应用:将自评结果报送和田县财政局及地区财政局,根据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参考。在次年对该项工作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今后我单位会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不断加强绩效管理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全面提升我单位公共服务水平。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从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方面阐述,总结经验,并提出实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2019年和田县扶贫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续建)资金的使用按照政策标准,专款专用,张榜公示,做到政务公开,项目资金工作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下,执行“阳光操作、阳光惠民”,保证各项工作公开透明。

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在项目择优上,选择关系到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真正能够起到典型示范劳动作用的重要项目。在严把投资关上,严格执行项目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的核及审批制度,达到了优化方案,节约投资,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我们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的“四制”规范化管理,对项目组织、设计、审查、工程招投标、施工、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环节层层把好关口。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全面实施公示公告制度、资金报账制度、劳务报酬制度、监督检查制度、项目考评制度、项目后期管理制度等,强化了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杜绝了“豆腐渣”工程,确保了项目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建议

无。

九、附表

《绩效目标自评表》

112-1 2019年和田县扶贫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续建)-绩效表112-2 2019年和田县扶贫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续建)-目标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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