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2022年中央衔接资金--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公示公告

日期:2022-04-14 11:31  来源:和田县园艺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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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地区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衔接资金--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130万元,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21〕56号)文件,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衔接资金--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自治区下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文件要求,经县农业农村工作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严格程序、规范运行、安全高效、责任明确、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透明公开;
二是项目安排坚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衔接,与乡村振兴相挂钩,用于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
三是项目建设主要以开发利用养殖技术等资源为手段,以培养和壮大和田县羊产业发展、改善国有农场生产条件、增强国有农场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中央衔接资金--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项目1个,涉及资金130万元。
监督电话:0903-2024061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和田县2021年第二批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和田县园艺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4月7日







附件:

和田县2021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项目计划表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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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4-14 11:31  浏览次数:



2021年12月,地区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衔接资金--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130万元,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21〕56号)文件,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衔接资金--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自治区下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文件要求,经县农业农村工作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严格程序、规范运行、安全高效、责任明确、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透明公开;
二是项目安排坚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衔接,与乡村振兴相挂钩,用于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
三是项目建设主要以开发利用养殖技术等资源为手段,以培养和壮大和田县羊产业发展、改善国有农场生产条件、增强国有农场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中央衔接资金--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项目1个,涉及资金130万元。
监督电话:0903-2024061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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