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构职能职责

日期:2024-04-01 20:58  来源:和田县文旅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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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职能

(一)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施旅游兴疆战略。

统筹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产业振兴发展,拟订和田县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创新融合绿色发展,实施“文化和旅游+”。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办法草案和规章,制定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构建全媒体时代的宣传营销平台和机制。

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及艺术研究、评论,扶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负责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组织和推动少数民族广播电视精品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的监管。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文化和旅游扶贫。指导全县打造“新疆是个好地方”独特品牌和演艺项目开发,构建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和旅游市场。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指导文化和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对外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二统筹文物工作。负责文物保护管理、抢救维修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

(十三)指导和管理全县竞技体育和群众性体育工作。

二、办公地址

和田县经济新区科技路原医专院内

三、办公时间

夏季(北京时间):10:00-14:00    16:00-20:00

冬季(北京时间):10:00-14:00    15:30-19:30 

四、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人:艾力·巴克

联系方式:0903-2069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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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构职能职责

时间:2024-04-01 20:58  浏览次数:

一、单位职能

(一)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施旅游兴疆战略。

统筹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产业振兴发展,拟订和田县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创新融合绿色发展,实施“文化和旅游+”。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办法草案和规章,制定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构建全媒体时代的宣传营销平台和机制。

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及艺术研究、评论,扶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负责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组织和推动少数民族广播电视精品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的监管。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文化和旅游扶贫。指导全县打造“新疆是个好地方”独特品牌和演艺项目开发,构建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和旅游市场。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指导文化和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对外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二统筹文物工作。负责文物保护管理、抢救维修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

(十三)指导和管理全县竞技体育和群众性体育工作。

二、办公地址

和田县经济新区科技路原医专院内

三、办公时间

夏季(北京时间):10:00-14:00    16:00-20:00

冬季(北京时间):10:00-14:00    15:30-19:30 

四、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人:艾力·巴克

联系方式:0903-2069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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