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教育局机构职能职责

日期:2024-03-01 21:23  来源:和田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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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抓好全县教育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在全县范围的实施,并对全县教育机构和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二)负责全县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指导全年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

(三)统筹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研究制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并加强教育信息统计工作。

(四)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制改革,加强对全县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和引导,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科技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指导全县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五)负责实施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学前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有关教育发展的工作,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检查和评估,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六)负责提出每年全县教育经费预算的建议,检查督促各乡(镇)贯彻落实“三个增长”的情况;负责全县教育基建的规划,管理县直和乡(镇)学校的基建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学校条件装备和校办企业工作。

(七)负责指导和执行全县教育系统经费的征集、管理、使用审计及检查监督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八)负责全县教师工作,统一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初级中学及以下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初级职称评聘、继续教育管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机构设置及定编定员等工作。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文化艺术工作、国防教育、环保教育以及校园综合治理、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美化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学校的安定稳定工作,并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学校发生的突发事件。

(十)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建和工青妇等工作;协助县委做好县直学校领导班子的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办公室(内设文秘室、保密室、文印收发室、后勤保障室)
    负责人:张超豪
    办公电话:0903-2030625
    职能:

1、综合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

2、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查办督办工作。

3、负责统筹起草系统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综合性材料。

    4、负责各类公文签收、拟办、传阅、督查、落实、领导批示催办及电子政务的使用管理等工作。


5、负责机关公文的划密、公文保密工作和公文交换工作。

6、负责机关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议和起草工作。

7、负责教育系统文字工作的规范化指导事宜。

8、牵头负责本机关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9、承办机关的报刊征订收发以及文件的交换和投递工作。

10、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工作。

11、管理机关的印鉴以及机关的电话和传真。

12、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

13、组织相关科室完成县委、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事宜及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工作。

14、负责“放管服”、机关权责相关工作。

15、负责协调教育系统重大突出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16、负责机关值班工作安排和安全保卫、卫生清洁管理工作。

17、管理、调派车辆,做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18、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内设支教办)
负责人:李雄斌
办公电话:0903-2035106
职能:

1、负责系统人事调配工作。办理调入、调出职工手续;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县域内教师。

2、负责系统编制管理工作。异动人员的编制申报、登记;调入教师、录用毕业生的编制申请。

3、局机关干部及全县教职工统计年报工作。

4、负责系统教职工的管理工作。机关干部与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先选优,教师表彰事宜统筹实施工作。

5、负责系统法人单位工作,已建立独立法人单位的年审和非独立法人代表单位的逐步建立。

6、负责系统职称工作。教职工正常晋升职称的评聘;大专院校毕业生试用一年后的转正考察与定级;调入教师职称的重新确认。

7、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教师资格申报审核、认定操作、最后确定。

8、负责系统工资福利工作。工资晋档、教师晋升职称工资、教师学历工资、办理新分配毕业生工资、办理调入(调出)人员工资、退休教师工资、正常工资增资、教龄工资、建立教师工资库及维护运用、教师岗位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审批、死亡教师的抚恤金及遗属补贴、伤残人员的工资福利手续。   

9、负责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及负责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电子档案建设工作。

10、统筹指导学校梳理解决基层教师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困难诉求,指导学校开展各项教师关心关爱活动。

11、负责各学段支教教师干部招录、西部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

12、各级各类学校(包含村级分校)校名统计及规范化管理工作,学校成立、撤销机构审核工作。

13、承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4、系统管理队伍的考察、任命工作及后备干部队伍建立工作。

15、统筹负责系统涉教舆情、系统“三级”服务热线管理。

16、承办局领导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内审办
负责人:刘斌
办公电话:0903-2034200
职能:

1、配合教育系统内财务、纪检等部门对各种违反财务制度的违规违纪行为审计监督。

2、加强对学校在校工程建设、物品采购等方面的财务支出的实际核计工作。

3、负责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建设和宿舍管理员的培训工作。

4、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考试中心(内设招生办、内学办)
  负责人:奉斌
  办公电话:0903-2031700
  职能:

1、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对各类国家教育招生考试政策的宣传、咨询和解读工作,为考生、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2、协同考点做好监考人员、考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3、协同公安、纪检、保密部门做好试卷的运送、保管、保密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各类招生考试工作。组织并指导学校实施普通各类招生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生电子档案基础数据的信息采集、确认和考试工作。

5、负责组织并指导成人高考、自考报名、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工作。

6、组织实施高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及通用技术科目实验操作考查)报名考试工作。

7、负责内地新疆高中班(简称内高班)、新疆区内初中班的招生宣传、报名、考试,落实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协作计划(简称协作计划)等各环节工作,做好内地就读本县籍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内高班、内职班毕业生的升学工作。

8、负责外派内地院校生活辅助教师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9、组织实施好考区的考务工作,做好对实施考试考点的各项考务工作检查,审查各学校聘选的监考工作人员,特别是对监考工作人员的培训,对考生诚信考试教育、考风考纪教育,英语听力设备、屏蔽器调试等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10、与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做好考试工作,特别是做好试卷保密室的设备配备,制度制定,试卷的安全押送、存放和分发工作。

11、内初、内职班、内高班的学生暑期接送服务工作。

12、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自学考试毕业生建档、资格审查、上报工作。

13、内初班、内高班学生的贫困等级审核认定工作,内高班、内职班学生纸质档案报送自治区内学办。

14、普通高中学生考籍管理工作,高三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审核上报工作。

15、负责初高中(体育)等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16、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办公地址

和田县经济新区科技路

四、办公时间

夏季(北京时间):10:00-14:00    16:00-20:00

冬季(北京时间):10:00-14:00    15:30-19:30 

五、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责 人:佟永峰

联系方式:0903-20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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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抓好全县教育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在全县范围的实施,并对全县教育机构和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二)负责全县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指导全年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

(三)统筹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研究制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并加强教育信息统计工作。

(四)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制改革,加强对全县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和引导,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科技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指导全县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五)负责实施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学前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有关教育发展的工作,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检查和评估,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六)负责提出每年全县教育经费预算的建议,检查督促各乡(镇)贯彻落实“三个增长”的情况;负责全县教育基建的规划,管理县直和乡(镇)学校的基建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学校条件装备和校办企业工作。

(七)负责指导和执行全县教育系统经费的征集、管理、使用审计及检查监督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八)负责全县教师工作,统一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初级中学及以下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初级职称评聘、继续教育管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机构设置及定编定员等工作。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文化艺术工作、国防教育、环保教育以及校园综合治理、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美化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学校的安定稳定工作,并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学校发生的突发事件。

(十)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建和工青妇等工作;协助县委做好县直学校领导班子的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办公室(内设文秘室、保密室、文印收发室、后勤保障室)
    负责人:张超豪
    办公电话:0903-2030625
    职能:

1、综合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

2、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查办督办工作。

3、负责统筹起草系统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综合性材料。

    4、负责各类公文签收、拟办、传阅、督查、落实、领导批示催办及电子政务的使用管理等工作。


5、负责机关公文的划密、公文保密工作和公文交换工作。

6、负责机关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议和起草工作。

7、负责教育系统文字工作的规范化指导事宜。

8、牵头负责本机关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9、承办机关的报刊征订收发以及文件的交换和投递工作。

10、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工作。

11、管理机关的印鉴以及机关的电话和传真。

12、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

13、组织相关科室完成县委、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事宜及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工作。

14、负责“放管服”、机关权责相关工作。

15、负责协调教育系统重大突出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16、负责机关值班工作安排和安全保卫、卫生清洁管理工作。

17、管理、调派车辆,做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18、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内设支教办)
负责人:李雄斌
办公电话:0903-2035106
职能:

1、负责系统人事调配工作。办理调入、调出职工手续;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县域内教师。

2、负责系统编制管理工作。异动人员的编制申报、登记;调入教师、录用毕业生的编制申请。

3、局机关干部及全县教职工统计年报工作。

4、负责系统教职工的管理工作。机关干部与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先选优,教师表彰事宜统筹实施工作。

5、负责系统法人单位工作,已建立独立法人单位的年审和非独立法人代表单位的逐步建立。

6、负责系统职称工作。教职工正常晋升职称的评聘;大专院校毕业生试用一年后的转正考察与定级;调入教师职称的重新确认。

7、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教师资格申报审核、认定操作、最后确定。

8、负责系统工资福利工作。工资晋档、教师晋升职称工资、教师学历工资、办理新分配毕业生工资、办理调入(调出)人员工资、退休教师工资、正常工资增资、教龄工资、建立教师工资库及维护运用、教师岗位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审批、死亡教师的抚恤金及遗属补贴、伤残人员的工资福利手续。   

9、负责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及负责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电子档案建设工作。

10、统筹指导学校梳理解决基层教师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困难诉求,指导学校开展各项教师关心关爱活动。

11、负责各学段支教教师干部招录、西部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

12、各级各类学校(包含村级分校)校名统计及规范化管理工作,学校成立、撤销机构审核工作。

13、承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4、系统管理队伍的考察、任命工作及后备干部队伍建立工作。

15、统筹负责系统涉教舆情、系统“三级”服务热线管理。

16、承办局领导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内审办
负责人:刘斌
办公电话:0903-2034200
职能:

1、配合教育系统内财务、纪检等部门对各种违反财务制度的违规违纪行为审计监督。

2、加强对学校在校工程建设、物品采购等方面的财务支出的实际核计工作。

3、负责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建设和宿舍管理员的培训工作。

4、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考试中心(内设招生办、内学办)
  负责人:奉斌
  办公电话:0903-2031700
  职能:

1、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对各类国家教育招生考试政策的宣传、咨询和解读工作,为考生、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2、协同考点做好监考人员、考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3、协同公安、纪检、保密部门做好试卷的运送、保管、保密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各类招生考试工作。组织并指导学校实施普通各类招生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生电子档案基础数据的信息采集、确认和考试工作。

5、负责组织并指导成人高考、自考报名、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工作。

6、组织实施高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及通用技术科目实验操作考查)报名考试工作。

7、负责内地新疆高中班(简称内高班)、新疆区内初中班的招生宣传、报名、考试,落实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协作计划(简称协作计划)等各环节工作,做好内地就读本县籍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内高班、内职班毕业生的升学工作。

8、负责外派内地院校生活辅助教师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9、组织实施好考区的考务工作,做好对实施考试考点的各项考务工作检查,审查各学校聘选的监考工作人员,特别是对监考工作人员的培训,对考生诚信考试教育、考风考纪教育,英语听力设备、屏蔽器调试等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10、与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做好考试工作,特别是做好试卷保密室的设备配备,制度制定,试卷的安全押送、存放和分发工作。

11、内初、内职班、内高班的学生暑期接送服务工作。

12、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自学考试毕业生建档、资格审查、上报工作。

13、内初班、内高班学生的贫困等级审核认定工作,内高班、内职班学生纸质档案报送自治区内学办。

14、普通高中学生考籍管理工作,高三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审核上报工作。

15、负责初高中(体育)等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16、承办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办公地址

和田县经济新区科技路

四、办公时间

夏季(北京时间):10:00-14:00    16:00-20:00

冬季(北京时间):10:00-14:00    15:30-19:30 

五、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责 人:佟永峰

联系方式:0903-20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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