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布扎克乡202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4-04-12 13:00  来源:和田县布扎克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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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布扎克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和田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细化方案》任务,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乡工作大局统筹谋划,不断推进治理体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致力于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乡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乡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首责规定,制定建设普法责任制度清单、《布扎克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层层落实责任,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依法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依法行政,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自觉接受乡人大、群众和舆论监督,积极推行重点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和“三公”经费公开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继续加强对乡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领域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完成20个村《村规民约》制定工作,并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坚持逐级审阅逐级报备原则,无违规事项发生,塑造了清正、廉洁、法治的政府形象。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同时严格要求各村“两委”班子及时、定期、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和村级“三务公开”制度,实现群众对政府工作了解、理解、包容、配合的目的,有效的避免群众上访和各类纠纷。四是坚持重大决策前学法,结合乡镇发展规划,凡是在涉及乡镇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中,坚持乡法律顾问参会审核,确保乡镇各类决策合法合规。

(三)全面排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条联动”机制作用,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基础,及时排查网格内各类安全隐患,践行新时代党的“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今年以来,全乡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67起,涉及金额489.67万元,司法确认48件,全乡今年以来无重大矛盾复杂纠纷发生。

(四)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做好法律服务。为扎实推进全乡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全乡共建设1个公共法律服务站,20个公共法律服务室,配齐62名法律明白人、61户学法用法示范户、7名法律顾问,2023年以来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82余件,帮助撰写法律文书23篇,开展法律宣传144场次,实现了全乡全覆盖。推动全民“知法、学法、守法、尊法、用法”能力意识大幅提升。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制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基层司法队伍人员杂、专业化水平低,工作水平难提高。基层司法所承担着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职能任务,但人才结构不合理问题突出。如,我乡司法所虽有9名工作人员,但目前具有专业化水平、执法权的工作人员司法所所长缺岗,其余9名均非法律专业等专业人员。村级司法专班,更是存在学历低、工作水平参差不齐、法律素质偏低等严重问题,短时间内难以胜任工作。全乡司法工作人员在教育、管理和履职上的诸多问题,与新形势下的法治建设产生了距离,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影响了全乡法治建设的工作进程。

(二)司法行政经费紧张,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在开展法治宣传、表彰先进典型等工作中,都必须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但目前乡级财政收入不高,县司法局资金跟进缓慢,导致人员培训、宣传费用、活动设施、宣讲力量都得不到有效保障。受工作经费的制约,基层司法工作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影响了维护社会稳定职能的充分发挥,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突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放在重要工作位置,建立健全布扎克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小组,结合领导干部调整任用,调整完善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人员变动、组织不乱、工作不断。二是放眼大局强化统筹谋划。坚持法治建设主要领导亲自抓,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持续加强法治型政府建设。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布扎克乡法治建设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各部门分管领导、各村主要负责人同志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做到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做,事后监督有人管,保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立足理论根本,牢抓思想主线。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其丰富内涵和内在要求,着力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布扎克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将《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党校重点课程、党支部学习的必修课程。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法治工作部门要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大主题宣讲和常态化宣讲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讲活动。二是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把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绩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领导干部任前考法机制。

(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宣传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社,进公共场所、进千家万户,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

(三)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效衔接。力争人民群众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自愿调解与引导调解相结合原则。在调解工作中既要引导当事人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又要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当事人诉讼权利。实现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有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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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布扎克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和田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细化方案》任务,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乡工作大局统筹谋划,不断推进治理体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致力于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乡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乡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首责规定,制定建设普法责任制度清单、《布扎克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层层落实责任,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依法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依法行政,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自觉接受乡人大、群众和舆论监督,积极推行重点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和“三公”经费公开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继续加强对乡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领域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完成20个村《村规民约》制定工作,并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坚持逐级审阅逐级报备原则,无违规事项发生,塑造了清正、廉洁、法治的政府形象。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同时严格要求各村“两委”班子及时、定期、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和村级“三务公开”制度,实现群众对政府工作了解、理解、包容、配合的目的,有效的避免群众上访和各类纠纷。四是坚持重大决策前学法,结合乡镇发展规划,凡是在涉及乡镇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中,坚持乡法律顾问参会审核,确保乡镇各类决策合法合规。

(三)全面排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条联动”机制作用,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基础,及时排查网格内各类安全隐患,践行新时代党的“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今年以来,全乡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67起,涉及金额489.67万元,司法确认48件,全乡今年以来无重大矛盾复杂纠纷发生。

(四)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做好法律服务。为扎实推进全乡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全乡共建设1个公共法律服务站,20个公共法律服务室,配齐62名法律明白人、61户学法用法示范户、7名法律顾问,2023年以来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82余件,帮助撰写法律文书23篇,开展法律宣传144场次,实现了全乡全覆盖。推动全民“知法、学法、守法、尊法、用法”能力意识大幅提升。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制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基层司法队伍人员杂、专业化水平低,工作水平难提高。基层司法所承担着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职能任务,但人才结构不合理问题突出。如,我乡司法所虽有9名工作人员,但目前具有专业化水平、执法权的工作人员司法所所长缺岗,其余9名均非法律专业等专业人员。村级司法专班,更是存在学历低、工作水平参差不齐、法律素质偏低等严重问题,短时间内难以胜任工作。全乡司法工作人员在教育、管理和履职上的诸多问题,与新形势下的法治建设产生了距离,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影响了全乡法治建设的工作进程。

(二)司法行政经费紧张,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在开展法治宣传、表彰先进典型等工作中,都必须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但目前乡级财政收入不高,县司法局资金跟进缓慢,导致人员培训、宣传费用、活动设施、宣讲力量都得不到有效保障。受工作经费的制约,基层司法工作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影响了维护社会稳定职能的充分发挥,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突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放在重要工作位置,建立健全布扎克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小组,结合领导干部调整任用,调整完善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人员变动、组织不乱、工作不断。二是放眼大局强化统筹谋划。坚持法治建设主要领导亲自抓,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持续加强法治型政府建设。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布扎克乡法治建设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各部门分管领导、各村主要负责人同志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做到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做,事后监督有人管,保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立足理论根本,牢抓思想主线。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其丰富内涵和内在要求,着力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布扎克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将《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党校重点课程、党支部学习的必修课程。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法治工作部门要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大主题宣讲和常态化宣讲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讲活动。二是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把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绩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领导干部任前考法机制。

(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宣传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社,进公共场所、进千家万户,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

(三)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效衔接。力争人民群众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自愿调解与引导调解相结合原则。在调解工作中既要引导当事人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又要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当事人诉讼权利。实现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有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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