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持续利用。我单位针对辖区内部分用水户长期违法取水事件,积极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目前,因对部分用水户未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有效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按照《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对部分用水户在和田县人民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公告期限为30日,自公布之日起计算,公告期满视为有效送达。具体内容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和田县水利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