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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实施主体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检查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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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和田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对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网络安全检查 |
行政检查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安全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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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和田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是否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2.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是否分开,非公有资本是否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 3.是否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具有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4.是否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5.重大事项变更,是否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6.是否及时处理公众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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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网安备653201026532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