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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财农〔2025〕39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 ⠼font face="方正仿宋简体"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推进巩固衔接工作稳步开展,根据地区财政局下发《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25]39号)文件,现提前下达和田县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通知如下:
1.资金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2.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规范资金支出方向,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严禁资金用于负面清单及与巩固衔接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滞留闲置资金。
3.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相关行业部门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做好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严把项目质量,强化项目审核,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4.压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项目绩效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目标审核, 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突出资金使用成效。
5.严格落实资金项目信息公告公示制度要求,对资金分配结果、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促进资金项目规范管理。
和县财农【2025】39号 下达提前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和田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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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网安备653201026532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