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财农〔2025〕1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推进巩固衔接工作稳步开展,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根据地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和地财农[2025]10号)文件,现下达和田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通知如下:
1.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应按实际使用方向明确至相应项级,列“21305农林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2.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规范资金支出方向,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严禁资金用于负面清单及与巩固衔接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滞留闲置资金。
3.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强化项目审核,严把项目质量,突出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应达60%以上。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作为支持重点,确保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底线任务。
4.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压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资金绩效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突出资金使用成效,确保项目资产权属清晰、运营高效、管护到位、发挥效益。
5.严格落实资金项目信息公告公示制度要求,对资金分配结果、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促进资金项目规范管理。
附件: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县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和县财农【2025】101号 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和田县财政局
2025年5月13日
抄送:中共和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本局各科室
和田县财政局 2025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