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和田县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6-26 10:26  来源:和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相关文件政策解读:《和田县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和县政办发〔20239

关于印发《和田县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和田县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贯彻落实。

和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12


和田县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疆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决策部署,稳步有序推进和田地区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改革发展工作。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意见》(银保监函〔2020〕8号)、《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银保监发〔202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关于成立和田地区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行办函〔2023〕62号),现就和田县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田地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成立和田县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王志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邱                   财政局局长

       陈国昌                   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金广辉                  住建局党组书记

                          县人社局局长

       付宏宇                  乡村振兴局局长

       齐米军                  自然资源局局长

                         税务局局长

        刁芸芸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阿卜杜克热木·阿卜杜外力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米拉提·木沙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克强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至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邱云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和田县联社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方针政策,按照和田地区推动农村信用社发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部署,共同统筹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风险贷款处置、税收政策帮扶、固定资产确权、引进战略投资等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改革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在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积极鼓励和引导国资企业参股农村信用社,加强改革期间舆情监测和风险防范、处置,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和田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政策指导和审核把关,给予改革政策支持,协调政策贷款贴息资金按时贴息到位和启动政策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同时对部分还款意愿较差的财政供养人员采取相关清收措施。国资委负责配合农村信用社择优引进优质国资企业,做好参股国资企业资格审查等工作;如:现有京和中进、丝路驼铃、绿地果业等企业,在经济新区、工业园区等有抵押厂房和工业用地,如有招商引资等客户意向购买土地,能否协调优先处理这些资产。

和田县税务局:负责对和田县联社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和政策倾斜,加大不良资产转移中产生的税款给予优惠力度,帮助加快不良资产处置税收支持。对农村信用社改制工作确权过程中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依法依规落实到位,减轻改制中因不良出表原因调增的所得税部分,帮助其更好发展。一是在和田县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工作中涉及的土地和房产确权中产生的税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等税收法律法规执行;二是对涉及的不良资产税前扣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总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现行有效文件执行。

和田县人民法院:负责协调加快立案、审理、执行进度,对诉讼案件加快受理按期结案,依法对各类借款人进行“拉黑”“限高”“法拍”等方式处理,促使不良贷款得到依法清收。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执结率,加大对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加强与和田县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全面掌握改制组建中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及涉诉情况,深入研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改制组建提供法律服务和指导;二是建立改制组建问题专题研讨制度,定期组织专家学者、法院系统金融审判法官进行专题研讨,为改制组建工作提供理论支持。三是开辟涉改制组建案件绿色通道,对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盘活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快执。四是强化分工合作,审管办、刑事庭、研究室、宣教处等部门要配合好,根据各自职责,共同把工作做好。

和田县公安局:负责集中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恶意逃废农信社债务的企业和个人,打击骗取贷款、贷款诈骗、违法放贷、高利转贷等违法犯罪行为。在侦查破案的同时,深挖细查开展追赃挽损工作,顺线追查资金去向,及时查封冻结涉案资产,有效防止恶意逃废债务的责任人转移财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借款人死亡、失踪或涉案外逃,提交死亡或者失踪、涉案证明的,视同完成该笔贷款的处置任务。

和田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负责指导和帮助和田县联社两处房产做好土地、房屋等资产确权、安防和消防管理、相关证照办理等工作,加强对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确权手续的窗口指导,开辟绿色通道,全力协助做好产权确权办证工作,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的确权。

和田县人社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信用社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脱贫人口贷、致富贷风险补偿及贴息政策。加快对农村信用社风险补偿申请的审核效率。对符合补偿条件的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全部补偿到位,致富贷贴息于6月底之前全部申请补贴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立足全局、分工协作、加大工作力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改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拉列清单、明确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明确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清单,以9月30日为完成日期,倒排工期分别于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为时间节点申报进度,确保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点、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根据改革工作的进度,定期召开会议,各相关责任单位汇报改革工作进度以及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

(此页无正文)


打开手机扫一扫查看
  • 下一篇:
  • 上一篇:
相关稿件
 
» 正文
 

关于印发《和田县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6-26 10:26  浏览次数:

 相关文件政策解读:《和田县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和县政办发〔20239

关于印发《和田县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和田县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贯彻落实。

和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12


和田县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疆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决策部署,稳步有序推进和田地区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改革发展工作。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意见》(银保监函〔2020〕8号)、《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银保监发〔202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关于成立和田地区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行办函〔2023〕62号),现就和田县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田地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成立和田县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王志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邱                   财政局局长

       陈国昌                   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金广辉                  住建局党组书记

                          县人社局局长

       付宏宇                  乡村振兴局局长

       齐米军                  自然资源局局长

                         税务局局长

        刁芸芸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阿卜杜克热木·阿卜杜外力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米拉提·木沙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克强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至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邱云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和田县联社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方针政策,按照和田地区推动农村信用社发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部署,共同统筹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风险贷款处置、税收政策帮扶、固定资产确权、引进战略投资等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改革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在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积极鼓励和引导国资企业参股农村信用社,加强改革期间舆情监测和风险防范、处置,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和田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政策指导和审核把关,给予改革政策支持,协调政策贷款贴息资金按时贴息到位和启动政策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同时对部分还款意愿较差的财政供养人员采取相关清收措施。国资委负责配合农村信用社择优引进优质国资企业,做好参股国资企业资格审查等工作;如:现有京和中进、丝路驼铃、绿地果业等企业,在经济新区、工业园区等有抵押厂房和工业用地,如有招商引资等客户意向购买土地,能否协调优先处理这些资产。

和田县税务局:负责对和田县联社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导和政策倾斜,加大不良资产转移中产生的税款给予优惠力度,帮助加快不良资产处置税收支持。对农村信用社改制工作确权过程中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依法依规落实到位,减轻改制中因不良出表原因调增的所得税部分,帮助其更好发展。一是在和田县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工作中涉及的土地和房产确权中产生的税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等税收法律法规执行;二是对涉及的不良资产税前扣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总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现行有效文件执行。

和田县人民法院:负责协调加快立案、审理、执行进度,对诉讼案件加快受理按期结案,依法对各类借款人进行“拉黑”“限高”“法拍”等方式处理,促使不良贷款得到依法清收。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执结率,加大对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加强与和田县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全面掌握改制组建中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及涉诉情况,深入研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改制组建提供法律服务和指导;二是建立改制组建问题专题研讨制度,定期组织专家学者、法院系统金融审判法官进行专题研讨,为改制组建工作提供理论支持。三是开辟涉改制组建案件绿色通道,对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盘活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快执。四是强化分工合作,审管办、刑事庭、研究室、宣教处等部门要配合好,根据各自职责,共同把工作做好。

和田县公安局:负责集中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恶意逃废农信社债务的企业和个人,打击骗取贷款、贷款诈骗、违法放贷、高利转贷等违法犯罪行为。在侦查破案的同时,深挖细查开展追赃挽损工作,顺线追查资金去向,及时查封冻结涉案资产,有效防止恶意逃废债务的责任人转移财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借款人死亡、失踪或涉案外逃,提交死亡或者失踪、涉案证明的,视同完成该笔贷款的处置任务。

和田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负责指导和帮助和田县联社两处房产做好土地、房屋等资产确权、安防和消防管理、相关证照办理等工作,加强对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确权手续的窗口指导,开辟绿色通道,全力协助做好产权确权办证工作,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的确权。

和田县人社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信用社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脱贫人口贷、致富贷风险补偿及贴息政策。加快对农村信用社风险补偿申请的审核效率。对符合补偿条件的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全部补偿到位,致富贷贴息于6月底之前全部申请补贴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立足全局、分工协作、加大工作力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改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拉列清单、明确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明确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清单,以9月30日为完成日期,倒排工期分别于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为时间节点申报进度,确保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点、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根据改革工作的进度,定期召开会议,各相关责任单位汇报改革工作进度以及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

(此页无正文)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