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XZFCG(2019FS)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和田县朗如乡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温室种植(育苗)大棚)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文件编号:HTXZFCG(2019FS)20号
二、项目名称:和田县朗如乡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温室种植(育苗)大棚)采购项目
三、采购类型:公开招标
四、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
五、采购内容:采购拱形钢构大棚10座及附属配套设备等;具体采购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六、预算价:305万元。
七、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和相关服务及税金等。
八、供应商的资格和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1)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如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打印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九、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取得时间: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携带第八条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响应资质证明材料(以上证件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鲜红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于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 2月19日(北京时间10:00-14:00,15:30-19:00)到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54号)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投标,资料提交不全者,一律谢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日期:2019年2月27日下午北京时间16:00,开标地点:和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县经济新区昌盛路)。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亚果 联系电话:0903-251789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田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903-2516994
和田县朗如乡人民政府 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2月2日 2019年2月2日